2021-03-22 11:33:14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3月22日讯(记者 徐新哲 通讯员 仇慧清)为进一步保护公路路产路权,有效遏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淄川区交通运输局决定启用1处超限超载动态称重检测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1年4月20日0时
二、设备位置
省道232张鲁线 K20+350处双向全幅(淄川区昆仑镇西龙角村段)。
三、依据标准
(一)所启用动态称重检测点设备由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检定,取得检定合格证书,采集的车辆装载信息合法有效。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根据系统采集的货运车辆超限数据按照每超过1000千克处罚500元,最高不超过30000元的标准处罚。
(三)违法车辆当事人接到违法通知后,应主动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逾期不主动来处理的,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作为严重失信行为上报有关部门。
特此公告。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3月19日
非现场执法系统点位图
非现场执法系统现场效果图
非现场执法系统现场效果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