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
2021-09-03 08:46:09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9月2日讯(记者 马冠群)今天,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指定沂源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王树银受贿一案,在沂源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树银在2007年春节至2021年3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或利用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山东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某某等单位和个人在融资担保手续审批、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工程承揽、征地拆迁、房产竣工验收备案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00余万元,其中268万余元未遂。被告人王树银具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
庭审现场,公诉人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树银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淄博市200余名党政干部“零距离”参加了庭审旁听,接受了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