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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保障脱贫群众住房安全

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

2021-09-28 08:49:53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9月27日讯(记者 王莉莉 实习记者 高钊)目前,淄博市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已实施完成,今后淄博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有哪些后续巩固措施?27日,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庞城进行了解答。

  脱贫攻坚收官之后,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继续扛牢压实政治责任,更加重视自然新增和受灾突增危房问题,持续保障每一户、每一个脱贫群众的住房安全,同步扎实做好介于贫困人口边缘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重点从以下5个方面发力,持续巩固淄博市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成果。

  积极主动与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对接,明确农村低收入群体等保障对象,按照工作程序,保障对象可向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按照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工作程序,对经鉴定或评定住房属C、D级或无房户予以支持。对于本人无法申请的,由村委会(社区)帮其提出申请。

  淄博市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依法依规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主要通过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予以适当补助方式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按照“修缮加固危房,户均补助一般不低于0.8万元;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房屋,户均补助一般不低于1.8万元,实际费用不足补助标准的,按实际补助”的原则进行补助,配合财政部门严格使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除将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支持范围外,鼓励各区县采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村集体协助盘活农村闲置安全房屋等方式,解决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住房问题,地方政府可给予租赁或置换补贴,避免因建房而返贫致贫。

  加强乡村建设工匠等技术力量培训,各区县因地制宜编制符合安全要求及农民生活习惯的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引导农户选择低成本的改造方式。强化指导督导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做好监督验收工作,确保改造房屋质量过硬。

  按照“及时发现、即时帮扶”和“监测预警、加强保障”的原则,对重点保障对象房屋重点进行监控,同步与扶贫、民政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一旦发现新增疑似危房,及时组织鉴定,对新鉴定出的危房及时建档、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实施改造,确保即查即改、应改尽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