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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区长周婷接听12345问题办理情况公布 占道经营被清理 道路可正常通行了

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

2021-09-30 09:53:26


  淄川区市民反映:其是康桥名郡小区业主,因其房屋漏水物业未解决,其未交物业费,物业公司限制其购买自来水,一次只能购买1吨,要求协调物业彻底维修房屋并恢复正常买水。

  淄川区回复:经调查,该楼楼顶防水质保期自2014年6月份交房开始,保修期5年,已超出保修期。目前物业已与业主沟通并申请使用维修基金进行维修,预计10月8日前完成维修。关于用水问题,根据该小区物业服务协议,针对不交纳物业费的业主进行催交,其间限制购水,每次限购1吨,不限次数,经查询来电人自2021年1月份起欠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在此期间进行催收,其间未停止对其服务。经协调,物业公司允许投诉人正常充值用水。

  淄川区市民反映:罗村镇建陶工业园力豪陶瓷有限公司拖欠其与14名工友3至7月份工资92268元,求助协调发放。

  淄川区回复:经调查,来电人及工友均不是山东力豪陶瓷有限公司职工,是力豪陶瓷承包商淄川区跃前商贸有限公司雇用职工,其工资应由跃前商贸公司支付。2021年9月24日,淄川区人社局通知淄川区跃前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到区人社局就职工工资问题说明情况,并对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就来电人工资问题提交工资表、考勤表等相关材料。下一步,淄川区人社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不超过60个工作日(12月20日)解决,已告知来电人目前办理进度及流程。

  淄川区市民咨询:其是白庙社区淄博车恒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公司一女性职工产假已休满,该员工不上班也不请假,咨询如何与该员工终止合同。

  淄川区回复: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根据以上规定,女职工产假共158天。经核实,该员工在158天产假后,在未请假的情况下在家休息2个月,目前双方已协商一致,暂不解除劳动合同。

  济潍高速施工人员反映:昆仑镇苏王村村民以高速路设计不合理为由将车辆停放在高速路施工现场,导致无法施工,要求协调村民将车辆开走。

  淄川区回复:收到来电人反映问题后,昆仑镇、济潍高速指挥部已于9月22日到现场了解详细情况,因村民对高速路设置临时路口有异议,所以阻止继续施工。目前,经昆仑镇协调,车辆已驶离施工现场,现场恢复正常施工。

  淄川区市民反映:5月19日起在双杨镇杨寨村华美化妆品养生会所工作,9月份离职时会所以未提前打离职申请为由扣除其1000元工资,但入职时并未告知,要求返还扣发工资。

  淄川区回复:经协调,目前双方达成一致,美容院因来电人未提前申请离职,扣除来电人月均工资20%即360元,9月23日支付来电人80%工资640元整,来电人已确认收到该款项,表示满意。

  淄川区市民反映:其为松龄路街道平安花园小区11号楼业主,房屋屋顶漏水,物业以小产权房为由不进行维修,要求协调尽快维修。

  淄川区回复:经调查,平安花园11号楼为小产权房,无公共维修基金,如需维修,需由该楼受益业主共同出资。9月24日,物业公司联系防水人员估算维修费用约3000元,该楼涉及受益人共6户(含来电人),平均每户500元左右,经物业咨询6户居民均不同意出资维修。经查看,该楼屋顶潮湿,未有明显漏水点,物业公司已告知来电人具体情况,来电人表示理解。

  淄川区市民反映:将军路街道山水缘小区15号楼附近有居民养鸽子,将其他业主阳台处的平台损坏,求助采取措施规范饲养。

  淄川区回复:经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并未发现附近有养鸽子的迹象。同时,将军路街道办事处安排山水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及网格员对山水缘小区进行全面摸排,均未发现养鸽子的情况,故无法确定是否因鸽子导致阳台处的平台损坏。如来电人再次发现此现象,可随时拨打社区电话6725517反映。

  淄川区市民反映:其9月22日在淄川区长途汽车站购买9点20分去临沂的车票,等待时工作人员告知乘客已满,要其换乘11点的车,要求协调尽快处理。

  淄川区回复:经调查,来电人购买的车票是从淄博总站始发,途经淄川站9点20分的车辆,因没有联网售票,只能售流水票。如果淄博总站满员,车辆直接上高速,不再进入淄川站。旅客只能乘坐下一班11点的车次。经现场解释,来电人表示同意乘坐11点到临沂的车辆。今后,车站将改进服务方式,出现特殊情况提前告知旅客,方便出行。

  淄川区市民反映:其是松龄路街道朱家花园小区1号楼业主,其房屋次卧阳台和地上车库漏水已8年,多次向物业反映未果,求助协调尽快给予维修。

  淄川区回复:经调查,该处楼房属于小产权房,不在住建局备案监管范围内,无物业维修基金,且已超过约定保修期,需由业主自行维修。社区与物业公司及时安排施工人员到现场查看,因近期雨水较多、湿度较大,造成其墙面潮湿。次卧漏水问题,经现场查看,发现墙面潮湿,无明显漏水点。已现场将上述情况告知来电人,若来电人需要维修,物业可帮助其联系施工队,维修费用由来电人承担。

  淄川区市民反映:其是龙泉镇韩庄村村民,村东侧山上有人挖石售卖,运石车辆将村内道路及其耕地南侧的堰墙破坏,要求核实挖石是否违规并维修堰墙。

  淄川区回复:经调查,来电人反映的“挖石售卖”问题实际为月牙湾农业开发项目,主要内容为建设高标准农用塘坝,培育高档绿化树苗。前期项目施工中所产生的废石料,严格按照拍卖、招投标程序进行了清运;反映的道路现为济潍高速与临临高速施工便道,高速公路施工建设中来往车辆导致部分路面出现裂纹,但不影响通行。该处道路若现在维修,高速公路施工车辆通行将会再次对新修道路造成破损,经龙泉镇政府与高速公路建设方协商,高速公路主要工程建设完成后统一对道路进行整修;反映的维修堰墙问题,经现场查看,此处堰墙高一米左右,且种植较多蔷薇,运输车辆未对该处堰墙进行碰撞及损坏。经村委研究同意,为化解矛盾,投诉人若想维修堰墙,需自行先修剪蔷薇后,再由村委帮助维修。

  淄川区市民反映:其是寨里镇山头村村民,村中大部分村民家中已煤改气,其家中至今未安装天然气,求助尽快给其家中安装天然气。

  淄川区回复:经调查,来电人位于山头村进村路西侧山头村委旁,该处区域有12户居民,有气代煤改造意愿的居民有5户。经现场勘查,需从来电人住宅东侧跨路接气,距离低压燃气管道约130米左右,此处在低压燃气管道末端,易出现压力不足情况,目前不能满足该区域居民的用气取暖需求,故暂时没有安装计划。下一步,随着村居配套设施完善,将及时为其安装。

  淄川区市民反映:其2020年在太河镇湾头村从事危房改造工作,村委拖欠其与工友8人工资共1.8万余元,要求协调发放。

  淄川区回复:经调查,来电人反映工程鉴定为B级房屋修缮工程,由湾头村委联系的修缮工程,涉及湾头村6户,工程资金约1.8万元,计划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审计并支付款项。  淄川区市民反映:洪山镇杜坡山经济适用房地下停车位售卖7万多一个,认为价格偏高,要求核实建设停车位是否有合法手续,开发商售卖是否合规。

  淄川区回复:经查,开发商按照总体规划开发建设,通过查阅已批复的杜坡山居住区规划平面图和相关资料,该小区规划了两处地下负一层车库,总计规划地下停车位165个,均有合法手续。总平面图上已对车位位置有明确标注,车位产权归开发企业所有,开发企业可通过签订车位转让协议的方式转给业主。关于车位售卖是否合规、价格偏高的问题,车位费销售价格不在《山东省定价目录》范围内,由开发商根据建设成本确定价格,业主自行选择是否购买。

  淄川区市民反映:将军路街道华齐街11号楼、12号楼西首华齐修车店占道经营,影响通行,要求清理。

  淄川区回复:经将军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已告知该店主禁止在此占道经营,并帮助其将储藏在该处的修车工具及货品进行清理,现已清理完毕,可正常通行。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赵志斌 刘文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