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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发布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十条规定 每天校内校外各体育锻炼1小时以上

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

2021-10-12 08:37:16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10月11日讯(记者 曲心健)今天,淄博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的十条规定》。《规定》指出,保障充足体育锻炼时间,进一步增加课外体育活动时间,确保中小学生每天在校内校外各参加1小时以上体育锻炼。深入实施阳光体育大课间专项提升行动,落实“中小学每天上午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规定。合理安排体育家庭作业,引导学校通过信息化手段指导、督促学生高质量完成作业。

  根据《规定》,各区县、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山东省中小学课程方案要求,持续加强学校体育课程刚性管理,严格落实体育课程表网上公示、临时调课书面审批等制度,严禁出现削减、挤占甚至学期末提前停上体育课现象,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推动小学、初中、高中体育课程一体化建设,在原有按“行政班级授课制”完成必修必学内容学习的基础上,小学高年级可增加学生的自主选择性,选择自己喜爱的运动项目进行学习,有条件的学校可采用“体育选项走班制”组织教学。

  《规定》指出,围绕“周周有活动、月月有比赛、人人都参与”的目标要求,整合赛事资源,经常性开展面向人人的体育竞赛,市级每三年举办一届学生运动会,每年举办高水平、专业化的体育竞赛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区县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每年举办学生运动会或体育节。中小学校要广泛开展班级、年级体育比赛,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全员参与的体育活动和一届综合性运动会,运动项目设置突出集体性、趣味性和教育性,体现本校特色。

  完善体育课程和项目“超市”,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需求,探索构建学校体育校本课程体系。开展“零点体育课”改革试点,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教学改革特色,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加大对体育教师表彰力度,在教学成果奖等评选表彰中,保证体育教师占有一定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