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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区长李德刚接听12345问题办理情况公布 工伤、取暖、排水……这些问题回应了

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

2021-11-04 09:13:32


  周村区市民反映:其跟随中建凯德公司在晶优光伏公司打零工,今年9月28日受工伤,至周村区人民医院治疗,现公司告知不再支付医药费,求助协调公司继续支付医药费。

  周村区回复:来电人系在施工现场从梯子摔下受伤,受伤后,施工单位安排其入院治疗,并由公司支付住院费用5万余元,目前来电人已基本痊愈。经协调,双方已达成一致将自行协商后续赔偿事宜。

  周村区市民反映:其与妻子于10月20日从四川返回南郊镇,南郊镇派出所要求双方至周村区妇幼保健医院免费做核酸检测,但医院收取其妻子检测费用58元,要求协调退费。

  周村区回复:来电人妻子到区妇幼保健院做核酸检测时直接至愿检尽检采样点交费检测,未告知其为返周人员。经协调,已为其退返核酸检测费用58.1元。

  周村区市民反映:紫馨蓝岸小区门前无路灯,存在安全隐患,要求安装;该小区已铺设供热管道但未开通供热,求助协调尽快开通。

  周村区回复:关于路灯安装问题,列入2022年周村区城区道路路灯改造工程计划,届时对明阳路(恒星路—新华大道)等道路路灯进行安装改造。关于供暖问题,小区西侧德阳路于2019年铺设高温水管线可作为外接热源,前期因开发单位资金链断裂致使小区未实现集中供暖。为妥善解决小区供暖问题,目前正积极筹划出让北侧二期地块,一并解决供暖问题。

  周村区市民反映:其2020年购买珑湖湾小区房屋时开发公司告知可以开通暖气,现告知因小区距离偏远无法铺设供热管道,求助协调安装供热管道。

  周村区回复:经核实,山东鸿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与购房户的网签合同中明确约定采暖方式为燃气壁挂炉。目前周村区供暖企业在该小区附近无供暖管网,无法实现集中供暖。

  周村区市民反映:其丈夫邓某原为周村第一棉纺厂职工,2005年因病去世,人社部门告知丧葬补助需等到其丈夫到退休年龄时才能领取,现已到退休年龄,但工作人员告知不符合丧葬补助领取条件,求助协调领取丧葬补助。

  周村区回复:经核实,来电人丈夫2005年去世时,没有领取丧葬补助相关法律依据。2011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后,在职参保人员去世依法依规领取丧葬补助。

  周村区市民反映:其是机场路德馨苑小区业主,其储藏室渗水严重,且电梯井中有积水,要求协调尽快维修。

  周村区回复:该小区于2008年交房,按照当时设计标准施工,积水问题主要是由于今年降雨量大,地下水位大幅上升导致,目前小区物业正在进行排水作业。下一步,将积极对接专业机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多渠道筹措资金解决积水问题。

  周村区市民反映:其为王村镇双沟村村民,2014年村内已完成土地确权,但其3口人的土地一直在该村村民刘某名下,多次向村“两委”反映未果,要求尽快归还其土地。

  周村区回复:2002年双沟村土地划分时,该土地划分至村民刘某名下,并由其一直耕种至今。2014年土地确权时,该土地在确权至刘某名下的同时,也确权到了来电人名下,来电人、刘某都有该土地的土地确权证,从而引发土地纠纷。目前,已联系村法律顾问对其土地确权证的合法有效性进行论证,预计于11月30日前完成。

  周村区市民反映:其公司租赁齐鲁数谷园区房屋,物业人员10月10日给其公司换玻璃时私自将4楼的门断电,导致4楼的门一直处于敞开状态,目前还在查点是否丢失物品。要求加强物业管理,协调物业将4楼门锁全部更换,提供10月10日上午8点30分至10月12日下午4点时段监控录像。

  周村区回复:10月10日,齐鲁数谷玻璃幕墙厂家施工人员为6号楼4层玛达科技更换破损玻璃,通过内部电控锁开关打开门完成施工后未将门关闭。当晚9点22分,物业发现门未关但没有第一时间通知玛达科技,直至10月12日玛达科技发现并向物业公司反映门未关闭。物业公司已协助玛达科技调取两日内监控画面,并通知其清点屋内物品,与玻璃幕墙厂家沟通。经盘点,玛达科技无物品丢失,门锁未损坏。物业公司已对客服人员及主管进行了批评和罚款,同时致电玛达科技说明情况并道歉。

  周村区市民反映:航东社区居委会前期张贴通知对航东小区楼梯间杂物进行清理,其反映12号楼4单元杂物未清理彻底后,部门反馈楼道杂物已经清理完毕,但实际杂物并未清理完毕,要求部门对不实答复给予合理解释并尽快清理杂物。

  周村区回复:该栋楼房为老旧小区,存在乱摆乱放问题,前期社区已进行清理。因巡查不及时,出现反弹。现社区已再次进行清理,并逐户告知不得将私人物品堆放至公共区域,同时加强巡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劝导并清理。

  周村区市民反映:其10月26日下午4点左右在丝绸路街道东街佳惠超市购买4包金锣加钙火腿肠,食用时发现其中3包已过期,向商家反映不给处理,要求对商家售卖过期食品问题进行查处并依法进行赔付。

  周村区回复:经现场检查,未发现过期火腿肠。经查看超市监控录像,并电话联系来电人,来电人承认自己将3包过期火腿肠带入佳惠超市并购买,转而向佳惠超市索赔,没有证据证明佳惠超市存在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不存在来电人消费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佳惠超市已报公安部门处理。

  周村区市民反映:其丈夫毕某原为王村镇派出所的夜间巡逻人员,现已去世,派出所拖欠其443元工资,要求协调尽快支付。

  周村区回复:经核实,王村镇政府实际欠其工资433元,已于10月27日将所欠工资以现金形式当面发放到来电人手中。

  周村区市民咨询:优抚人员城镇居民医疗缴费有无优惠政策。

  周村区回复:来电人属于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已按政策为其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各项医保待遇均可享受。

  周村区市民反映:其前期在淄博新城鸿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任销售助理工作,10月15日公司以其不能胜任为由要求其离职,咨询离职是否可以领取赔偿金及领取标准。

  周村区回复:周村区人社局向来电人阐明了有关法律规定,并告知来电人因双方履行劳动合同产生的争议,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予以处理。

  周村区市民反映:其是胜利广场生活区业主,其与小区其他业主车辆被划,小区内无监控,向物业反映时物业管委会主任马某态度恶劣且对该事不予处理,要求加强物业管理并建议安装监控。

  周村区回复:对物业管委会主任态度恶劣问题,丝绸路街道办事处已对其进行通报批评,要求改进作风,热情服务,并切实加强小区巡逻。对于安装监控问题,今年已安装小区门禁,计划2022年由社区安装监控。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赵志斌 刘文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