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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走在前的110项重点改革任务清单

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

2021-11-15 09:01:18


淄博市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走在前的110项重点改革任务清单

  一、围绕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深化改革,抢占创新发展主动权

  (一)创新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激励引导机制

  1.健全校城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以“研发在高校(院所)、转化在城市”的协同合作、互利共赢模式,构建校地合作的产学研利益共同体。(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2.创新“政府引导+中介市场化”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围绕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发展,加快培育发展市场化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探索同步引入财税、法务、人才、金融等全链条技术转移配套服务,强化淄博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3.引导市技术市场协会、经理人协会健康有序发展,全方位考虑政、产、学、研、金、用、介、孵、创等各方对技术转移、科技服务人才的需求,完善科技经纪人培训体系。(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二)深化高层次人才引育制度改革

  4.聚焦产才精准深度融合,完善行业领军人才引进和储备机制,探索实行平台引才、政策引才、以才引才的联动模式。(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5.深化“揭榜挂帅·全球引才”,建立需求端、供给端、服务端“三端”协同发力的新机制,以全球智库大脑破解淄博发展难题。(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

  6.创新市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申报工作,实行“人才+项目”捆绑评价机制,全面推广“以赛代评”的创业人才选拔模式,每年引进培育市级以上高层次产业人才70人以上。(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7.全方位优化高层次人才发展环境,推行人才政策落实“无形认证、政策找人、免申即享”工作模式,构建“产业人才顾问团”“人才助企公共管理服务团”“行业招引团”“科技副总”“人力资源副总”等系列高端服务链。(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三)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8.建立淄博市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发展需求库,搭建产业工人学习、培训平台,创新订单式、上门式、带动式、套餐式、自助式、交流式“六式”培训模式,3年内实现全市有职业技能发展需求的职工培训全覆盖。(牵头单位:市总工会)

  9.筹建淄博市技工教育集团(联盟),改革招生办学模式,开展基础教育+专业教育+顶岗实习的“1+1+1”联合办学,实现校际、校企招生就业、供需信息、实训场地、人才信息等资源共享。(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0.健全产业工人技术职称、技能等级发展机制,完善产业工人待遇改善、地位提升机制,打通产业工人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发展通道。(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打造全链条创新创业生态体系

  11.探索建立攻克一批创新技术、搭建一批创新平台、壮大一批创新企业、引育一批创新人才的“四个一批”工作体系,构建“基础研究平台—工程应用研究平台—服务型共性技术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联动发展新机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12.发挥淄博产业技术研究院(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淄博分院)科技资源集聚效能,鼓励科技型领军企业联合行业上下游、产学研用力量组建创新联合体,提升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能力。(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13.健全完善“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全生命周期创新创业孵化体系,规范项目“征集—筛选—面试—评定—培育—退出”的管理机制,突出打造好智能制造领域全生命周期创新创业载体示范链条。(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14.完善金融赋能企业全成长周期的政策支撑体系,大力培育消费金融、租赁金融、科技金融、绿色金融、供应链金融等新业态,加快建设金融生态岛、科创基金港。(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

  15.持续壮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对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企业融资担保实行“零费率”“见贷即保”,助力“小企业”实现“大发展”。(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16.探索完善知识产权“严、大、快、同”保护体系,深入落实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加大跨地区、跨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实现境内流通环节保护和进出口环节保护无缝衔接;推动成立中国(淄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供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二、围绕畅通经济循环深化改革,促进更高水平的供需动态平衡

  (五)优扩并举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7.坚持以绿色创新、动能转换优存量,进一步完善传统产业技术工艺、产品体系、产品质量、产业链条、经济效益“五个优化”机制,推动传统产业提“高度”、增“厚度”、拉“长度”,年内完成规上工业企业“五个优化”一企一策全覆盖,力争2—3年时间实现规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重点中小企业“五个优化”一企一策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8.坚持以着眼未来、高端引领扩增量,推行产业链“链长制”,力争到2023年打造百亿元级产业链16条。(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9.建立涌现一个、入库一个、支持一个的新经济发展体制机制,持续释放新经济场景机会,支持企业参与场景建设,提供新技术验证、新产品推广、新服务落地,促进形成新经济种子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接续发展梯队,力争3年内新增瞪羚类、独角兽类企业15家以上,谋划新应用场景40个以上,打造示范场景矩阵200个左右。(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0.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加大市属企业重组整合力度,组建市产业发展集团,不断增强国有资本对经济转型的引领带动作用;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和规范董事会建设,实行外部董事制度;完善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开展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深入实施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

  (六)深入推进物流提质增效降本改革

  21.研究出台促进物流行业提质增效降本的政策制度,构建现代物流产业体系,提升物流组织效率,降低物流成本。(牵头单位:市物流产业发展中心)

  22.实施“7+1”补链延链强链聚链攻坚行动,大力发展产业链供应链平台,完善运输、仓储、装卸搬运、加工包装、配送、回收、信息处理等链条环节,整合交通、商贸、供销、邮政、快递等资源,打造城乡物流四级配送网络,全面推进京津冀到长三角之间的绿色智慧冷链物流基地建设。(牵头单位:市物流产业发展中心)

  23.高水平打造鲁中国际陆港,整合淄博内陆港、欧亚班列、小清河淄博港、企业铁路专用线、“虚拟空港”等优质资源,强化与综合保税区优势叠加,打造集保税、海铁联运、海关监管场站、空港物流集疏等功能于一体的多式联运体系,推动陆港通关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牵头单位:淄博综合保税区发展服务中心、市物流产业发展中心)

  24.推进“数商兴农”,大力发展农村电商新基建,拓展农商互联“五联五通”,联产品、联标准、联数据、联设施、联市场,通乡村振兴、通内外市场、通品牌质量、通源头可溯、通模式创新,到2023年打造3个电商直播基地,培育至少10家涉农电商领军企业。(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七)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

  25.持续深化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建立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对标先进地区制定实施年度重点改革任务清单,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6.巩固拓展“无证明城市”建设成果,上线“证明直通车”,到2023年对不少于100项群众和企业确需开具的高频证明,探索为企业群众到市域外办事提供在线申请、自助开具,推出不少于2000项“零材料”事项,持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7.推行“齐好办项目管家”服务模式,探索简易低风险项目分类精准审批,实施重大项目水电气暖需求超前对接,深化完善水电气暖与房产过户、不动产登记联动办理机制。(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8.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探索“沙箱”包容审慎监管模式,营造适度宽松发展环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9.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强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构建覆盖线上线下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立覆盖全部市场主体的公共信用信息综合评价体系,健全完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完善信用修复、信用唤醒机制。(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30.完善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法律环境,探索建立民营企业合规管理操作指引,助力企业提升管理水平、防控法律风险。(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31.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方式,加强协同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打造公共资源交易全周期生态体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推动数字化赋能产业变革

  32.加快产业数字化,启动实施数字化“千项技改、千企转型”工程,推广“产业大脑+未来工厂”“科技大脑+未来实验室”等新模式。(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3.实施市域平台体系培育计划,推动现有企业平台化发展,通过“线上+线下”“头部企业+供应链企业”等跨界融合,推进产品在线化、产能柔性化、产业链协同化。(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4.加快数字产业化,推进数据中心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搭建面向社会的公共服务和行业服务云计算平台、人工智能创新平台、区块链通用平台,打造立足淄博、服务全国、辐射“一带一路”的中国产业算力中心。(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35.研究有力政策扶持培育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信息咨询等产业业态,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6.加快数字资产化,加强政务数据资产运营,探索建立政务数据带动公共数据、社会数据要素运营规则机制,鼓励各领域创新打造数据服务和产品、开展数据资产管理和运营,到2023年建成全市统一、健全规范的淄博市数据要素资产管理体系,形成基本成熟的淄博市数据资产化运营监管市场体系。(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三、围绕扩大内需深化改革,形成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雄厚支撑

  (九)深入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

  37.建立健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一体化建设、一体化管护制度,加快构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云体系”,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8.探索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完善入市管理办法及使用权出让、增值收益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等配套制度规定,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促进村集体经济增收。(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十)完善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建设体制机制

  39.聘任城市总设计师、总规划师、总工程师、总色彩师和总经济师,实行“五总”把关制,制定淄博市城市有机更新实施办法和标准导则,提升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规划水平、建设品质。(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0.健全完善全域公园城市建设机制,制定出台建设标准导则和指标体系,精心做好“山青”“水秀”“林绿”“景美”四篇文章,着力构建“一心、二环、三带、四片区”的全域公园城市大格局。(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41.大力发展智能交通,加快智慧停车和立体停车场布局,积极推广车联网,打造以智慧物流和智慧出行等为主要应用场景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示范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

  42.加快建设新型智慧城市,构建“市区联动、条块协同、合力共治”的“一网统管”运行体制和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打造集城市运行监测、综合指挥调度、数据共享应用、风险监测预警、事件应对处置、服务科学决策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数字大脑,推出一批示范智慧应用场景和特色案例,力争通过2—3年时间建成全省新型智慧城市“样板间”,不断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43.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奖补资金管理办法,鼓励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淄博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项目建设,规范有序推进PPP项目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十一)聚力打造数字农业农村中心城市

  44.采取市、县、镇、村、经营主体“五位一体”共建共享模式,建设市级数字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开展涉农数据分析应用、资源共享,为政府、部门决策分析和监管提供数据保障,为社会公众提供数据服务。(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45.加快生产加工端数字化改造提升,发展数字田园、数字果园、数字牧场、数字种业,实现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智能化、精细化。(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46.加快产业熟化场景、展示场景和推广场景应用,建设一批数字产业生态良好、农业资源要素云上整合到位的数字化产业园区。(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47.建设集智能温室、园艺博览、智慧大田和智慧村居为一体的数字农业农村示范区,带动当地优势主导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探索农业全产业链与村居治理数字化发展。(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十二)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市

  48.高水平建设齐文化传承创新示范区,系统挖掘齐文化、陶琉文化、聊斋文化、工商文化等宝贵资源的时代内涵,大力支持特色文创产业发展,每年推出1—2个网红文创产品,打造国际研学游目的地。(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49.打造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常态化举办全民读书节、文化论坛,推广“城市书房”模式,到2023年建成开放50家城市书房,打造15分钟阅读文化圈。(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50.每年举办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到2023年,创建1—2个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县。(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十三)大力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

  51.提升完善“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加快推进零售业数字化转型,支持传统零售业开展“到家服务”“无接触配送”等新型业务,发展“云逛街”“宅消费”等云购物模式,制定促进直播导购等新业态健康发展的制度规范,推动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52.研究加快新型消费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鼓励大型商贸企业布局建设智能化、场景化、体验式门店,支持互联网平台、电商企业与新媒体合作开设新型体验店。(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53.强化新型消费发展要素保障,优化消费相关用地、用能、财政、金融等政策支持力度,简化优化证照办理和监管,改善新型消费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四、围绕全面绿色转型深化改革,推动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十四)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54.聚焦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行业,分别制定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在重点区域、重点园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打造一批碳中和应用场景,中心城区建设碳达峰碳中和示范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55.探索碳排放权、用能权等要素市场化交易流转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初始用能权确权、有偿使用、交易等工作,规范能源消费报告、审核和核查技术要求,严格履约机制,不断完善法规标准体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56.加快推进淄博市移动污染源指挥调度平台建设,做好淄博市移动污染源排放因子分析与排放模型工作,提高环境监测精准化、科学化水平。(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57.深化“全员环保”改革,充分发挥各领域专业委员会作用,进一步完善环境监管执法机制,严格落实“刑责治污”,构建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十五)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

  58.实施清洁智慧能源建设行动,在工业园区、大型企业、基建项目等推进功能设施一体化建设,推进“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氢能应用场景,推动淄博市能源互补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59.打造智慧能源云管理平台,构建能源形态协同转化、集中式与分布式能源协同运行的综合能源管理网络,建立高效、智能的能源供应、监控和维护体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60.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储能”模式,完善储能政策,不断拓展储能应用新场景。(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61.深入落实“绿色门槛”政策,优先支持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绿色化工等符合绿色发展要求和主动节能减排的企业以及节能环保领域项目。(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62.全面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广绿色制造技术应用,加快绿色制造标准制定,促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力争3年内创建30家市级以上绿色工厂。(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63.实施新能源产业促进行动,出台政策推动减碳降碳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创新研发和示范应用,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光伏、氢能等新能源产业,实现减碳降碳与新兴产业发展双赢。(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64.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制度,加快构建废物资源循环利用体系,促进再生资源行业规范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65.构建工业循环体系,扶持发展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龙头企业,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规模化、高值化、集约化发展。(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66.创新建立节约集约用水促进机制,开展节水教育基地创建工作,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五、围绕打造高水平开放型城市深化改革,塑造对外竞合新优势

  (十六)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布局

  67.主动对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积极参与山东沿黄九市一体打造黄河流域绿色生态廊道,支持高青县打造黄河流域节水高效综合利用示范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68.抢抓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机遇,探索打造济淄一体化先行示范区,依托周村区及周边产业基础和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生态优势,与济南深度对接融合,加快实现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保、文化旅游、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六个同城化”。(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69.开展济淄科创智造融合试点,支持淄川区、博山区、周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依托齐鲁科创大走廊,建设“科创+智造”融合发展示范带,共建省会经济圈科技创新共同体。(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70.加强与胶东经济圈链接协同,探索推动产业配套、科创转化、金融共享、物流周转、对外交流“五个协同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十七)打造高能级对外开放平台体系

  71.搭建科研、学术、经贸高端对接平台,常态化举办鲁港经济合作洽谈会、齐商大会,持续链接集聚优质发展要素。(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72.深入实施特色产业抱团出海行动计划,组建“外贸特色行业联盟”,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优质资源,通过资源共享、市场共拓、生态共建、政策共用,用2—3年时间打造10个优势突出、质量过硬、竞争力强的外贸特色产业品牌。(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73.以博山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为突破口,打造“产业链+平台+人才+品牌”的文化贸易新模式,形成全市服务贸易特色优势。(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十八)加大淄博综合保税区政策和机制创新力度

  74.坚持“全市一盘棋”思想,围绕淄博优势产业,形成综保区发展政策体系,建立市内企业税收及进出口数据共享分成机制。(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税务局)

  75.探索综保区与周边城市园区开发、招商引资协作机制,在产业结构、区域资源等方面形成互补格局。(牵头单位:淄博综合保税区发展服务中心)

  76.着力拓展保税研发、保税服务、检验检测、融资租赁等新兴业态,引导淄博市优质外向型企业或进出口相关的生产环节入驻综保区,扩大综保区政策红利覆盖面。(牵头单位:淄博综合保税区发展服务中心)

  77.聚焦区内外企业转型升级发展需求,与国内外一流研发机构开展深入合作,共同搭建保税研发设计公共基础服务平台。(牵头单位:淄博综合保税区发展服务中心)

  78.大力发展跨境电商,搭建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具备国际水准的跨境电商展示交易中心。(牵头单位:淄博综合保税区发展服务中心)

  六、围绕全面提升安全发展能力深化改革,创造和谐稳定社会发展环境

  (十九)创新举措防范和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79.依托淄博市优势企业,开展重要农产品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确保种源安全。(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80.深化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收储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粮食储备布局和品种结构,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81.健全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强化早期干预纠正和风险处置,全力打造金融安全区。(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82.优化应急能力体系建设,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应急救援力量、物资保障体系,健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83.建设现代化城市安全保障体系,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和应急指挥中心打造“智慧应急”大脑,构建全面感知、动态监测、智能预警、扁平指挥、快速处置、精准监管的“智慧应急”新模式,提高城市风险预警和防控能力,争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二十)争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市

  84.构建“大综治”工作格局,加快推进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运行,推动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解决”。(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85.夯实网格化管理底座,完善落实网格员培训、管理、考核、使用等制度机制,不断提升网格化管理效能。(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86.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健全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87.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信息系统建设,推行“块数据+网格化+部门应用”新模式,深化“雪亮工程”建设,提升信息化支撑效能。(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88.强化基层资源整合,持续实施“八小工程”,在发挥作用、完善机制、推动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等方面加大攻坚力度。(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二十一)加快推动民生保障制度改革

  89.深入实施教育综合改革,大力推行集团化办学模式,全面推行校长职级制改革,建立能进能出的教研员队伍聘任制,深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提升淄博市整体办学质量。(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90.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全面建立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新机制,推进中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新机制,实施高职院校专业改革,提高职业院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91.实施改善群众就医体验行动,推进多学科诊疗服务,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92.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探索新招录乡村医生“县招镇管村用”模式,逐步构建县乡村三级分工明确、上下整合、左右联动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93.深化教育、卫生系统薪酬制度改革,推行“高层次人才薪酬灵活分配方式”“分级竞聘”“能上能下”等制度,激发行业内生动力,提升教育、卫生服务质量。(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94.创新食品药品全链条监管方式,推进基层一体化市场监管平台和移动监管执法系统建设使用,提升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效能。(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95.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实行分层级、差别化的梯度保障,强化对新市民、新就业人群的精准保障,有效缓解住房困难群众压力。(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96.升级“智慧化+公共就业服务”改革,建设线上线下融合一体的智慧化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开发上线灵活就业平台、共享用工平台、家政服务业平台,实现就业管理和服务全程信息化、智慧化。(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97.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从“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撑、高端有选择”三个维度,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服务需求,促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在淄博市培育形成3—5家有区域影响力的品牌连锁养老服务企业。(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98.加快建立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专项救助为支撑、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1+N”大救助体系,探索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救助长效机制,打造“淄助你”社会救助品牌,全面提升低收入群体增收能力和生活品质。(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99.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决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和新致贫。(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

  七、围绕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深化改革,为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提供根本保障

  (二十二)建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调推进机制

  100.围绕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党委工作部门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调指导和督促落实各区县党委、市直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构建明责、履责、督责、考责、问责的闭环链条,实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

  (二十三)持续推动党员干部认知迭代

  101.深入实施“千名干部进名校”专业能力提升行动,综合运用课堂教学、现场观摩、思辨研讨等方式提高培训质效,通过学员述学交流、建言献策等活动放大培训效应,推动党员干部重塑思维方式、提升能力素质,到2022年底实现淄博市科级以上干部普遍轮训。(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102.办好“干部云讲堂”,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前沿课题,邀请知名专家教授开展主题式授课,探索线上培训新模式。(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103.持续深化企业家队伍思想赋能,以跨越发展计划企业、“旗舰”“雏鹰”培育库企业、新经济新物种企业等优质骨干企业为重点,借助国内双一流大学资源,分行业、分专题、分重点实施企业家精准培训,2年内淄博市培训企业家6000人次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04.依托资本市场服务基地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淄博基地,积极链接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中介机构等各领域专业资源,精准开展政策解读、融资设计、上市实务等资本市场专题培训,集中提升企业家资本运作意识能力,力争3年内实现淄博市上市后备企业培训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105.深入推进“流动党校”进农村制度创新改革,常态化开展新思想、新理论、新政策解读阐释和宣传宣讲工作,每年培训20万人次,引导基层党员增强学懂理论、把握形势、落实政策的能力,进一步巩固党的基层意识形态阵地。(牵头单位:市委党校)

  (二十四)完善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制

  106.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出台《市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对市属企业职位设置、任职条件、选拔任用、考核评价、薪酬激励、管理监督、培养锻炼、退出机制等进行全面规范。(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107.进一步理顺企业干部管理体制,厘清权责边界,建立职责明确、有机融合、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二十五)构建“一网三联”“五化一高”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新机制

  108.全面推行以“党建全面引领,村级党组织体系与网格治理体系充分融合‘一张网’,干部联村组、党员联农户、积分联奖惩”为主要内容的“党建引领、一网三联、全员共治”乡村治理模式,每年评选一批“一网三联”乡村治理示范村,进一步夯实村党组织堡垒、激活乡村治理“微单元”。(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109.加快推进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坚持实事求是、因村制宜,进一步提高领办覆盖面和质量,推动集体收入10万元以上村达到85%以上。(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

  110.开展以组织规范化、队伍专业化、阵地便民化、治理网格化、服务品质化、群众满意度高为主要内容的城市基层党建“五化一高”社区创建,实行“全覆盖参与、全过程管控、全方位评定、分批次管理”,力争2—3年时间推动1/3左右的城市社区达到“五化一高”标准。(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