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4 20:22:00
12月24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破产管理人工作制度新闻发布会。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12月24日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 王琦)12月24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破产管理人工作制度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介绍破产管理人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和探索形成过程。会上,发布了7项规范管理人工作的制度文件。这7项文件制定和发布也是全国首创。
近年来,淄博市破产工作走到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2020年,在全国营商环境测评中,淄博“办理破产”指标在80个参评城市中跻身全国第一梯队,“破产审判淄博模式”已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较高知名度。淄博中院在全省较早开展了规范和监督管理人制度化建设。
新闻发布会现场。
2020年3月发布的《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是全国法院第一个、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个明确赋予债权人参与管理人选任的规范性文件。在此基础上,淄博中院以市场化理念审视、梳理、修改、重构现行管理人制度,不断规范和完善管理人工作制度化建设,于2020年先后发布《关于对破产管理人工作业绩实行量化考核的意见(试行)》和《淄博市级破产案件援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试行)》,对监督和保障管理人履职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优化淄博市营商环境,提高淄博破产审判工作质效,淄博中院大力推动破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上半年,淄博中院作为牵头单位,与14家政府部门形成十项府院联动制度文件,为破产工作顺利推进创造了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下半年,淄博中院积极与淄博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对接,就管理人履职工作具体事项进行深入研究,经过四个多月的多轮会商,数易其稿,最终形成了《淄博市破产管理人办理破产案件操作指引(试行)》等七项规范管理人工作的制度文件。结合2020年已发布的三项制度文件,共形成十项管理人工作制度文件,淄博破产管理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日趋完善。
《淄博市破产管理人办理破产案件操作指引(试行)》等7个制度文件均由法院和管理人协会共同制定并发布,这项作法为全国首创。《管理人在破产案件中与政府部门沟通协调工作指引》《在企业破产案件中完善债权人委员会职权运行的工作指引》《网络形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工作指引》《破产案件中管理人组织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破产案件专项审计工作指引》均为全国首创,该项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韩强表示,下一步,淄博中院将与破产管理人协会加大沟通协调力度,积极推动管理人制度文件落地落实,为淄博市破产管理人工作更加规范、更加高效运行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