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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 计划设置岗位1.63万个 淄博市开展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

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

2022-01-20 15:03:00


  中共淄博市委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建设高品质民生促进共同富裕的行动方案(2022-2024年)》。

  淄博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勇回答记者提问。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1月20日讯(记者 王钰程)1月20日,中共淄博市委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建设高品质民生促进共同富裕的行动方案(2022-2024年)》。淄博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勇就淄博市公益性岗位的有关政策要求,回答记者提问。

  李勇介绍,就业关乎百姓生计,关系家庭幸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能够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促进共同富裕,夯实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因此,从今年开始,淄博市将开展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大规模增设公益性岗位,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托底安置,着力提高就业困难人员收入水平、推动实现共同富裕。2022年淄博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年度计划为1.63万个。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1.1万个,占比 67.5%;城镇公益性岗位0.53万个,占比 32.5%。到2024年,新增公益性岗位不少于4万个。

  岗位设置原则上,坚持城乡统筹、系统谋划,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的原则,安置重点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就业困难群体,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合理确定公益性岗位开发数量、岗位类型、待遇标准,及时动态调整、有序实施,防止“一刀切”“搞形式摆样子”。

  岗位设置上,城乡公益性岗位坚持需求导向、公益属性的原则,将城乡公益性岗位设置为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包括服务乡村振兴、卫生防疫、齐长城巡护、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管理服务、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管理维护、国土治理、环境绿化、道路管护、村容保洁、安全应急、水利护河、治安联防、农技推广、养老护理、助残帮扶、劳动保障、网格员、基层调解员等多类型岗位,县级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需求统筹本辖区的岗位开发类型,综合设岗或单独设岗。

  岗位待遇保障上,新一轮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或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区县按月发放。乡村公益性岗位应为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城镇公益性岗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岗位管理上,公益性岗位的管理由镇(街道)统一负责,村(社区)参与需求摸排、人员组织、日常管理等工作。同时,也将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助管理,有效解决管理缺位问题。同时,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建立动态管理服务机制,做到岗位和人员“双实名”管理,有效防止“虚报冒领”“吃空饷”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