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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人才公寓申请条件再放宽

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

2022-02-17 09:13:10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2月16日讯(记者 王莉莉)为满足淄博市引进人才的住房需求,让政策惠及更多人才,助力人才招引,淄博市在充分调研基础上,从今年年初开始,进一步放宽了人才公寓申请条件和分配范围。

  从2022年1月1日起,产权型人才公寓面向“淄博人才金政37条”下发后(2019年11月21日以后),淄博市企事业单位(含驻淄高校、科研机构、中央及省属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专科(含)以上学历毕业生及相当层次人才分配。

  取得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且按照研究生学历招录的人才,经认定后,可参照相应的研究生学历申请人才公寓。

  在淄博新区(规划调整后)的市属(含)以上企事业单位,以及注册地在张店区、高新区、经开区、淄博新区的“淄博市综合百强企业”和“淄博市工业百强企业”引进的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以申请市级人才公寓。

  下一步,淄博市将继续强化人才服务保障,修改完善人才公寓服务指南,建立健全人才公寓申请审核服务流程,公开公正做好人才公寓分配工作,切实满足来淄人才的住房需求,让人才引得进、留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