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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来源: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

2022-03-21 20:39:25


  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实现了社会面“动态清零”,疫情防控总体态势稳定可控。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在确保精准管控措施有效落实的前提下,加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淄博实际,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分级分类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博山区、临淄区、高青县、沂源县、淄博高新区、淄博经开区,以及张店区、淄川区、桓台县除封控区、管控区之外的区域,人员、车辆、货物有序流动。周村区(含文昌湖区)按照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要求,继续实行分级分类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非必要不离周,确需离开的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二、有序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等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和生产经营,公交、出租、网约车恢复运行,确保群众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三、保持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实行“一企一策”“一厂一案”“一业一策”差异化防控措施,推动企业有序恢复生产。加大精准服务企业力度,快速响应企业诉求,兑现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切实解决企业在资金、用工、市场、产品和原料运输等方面的困难问题,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全面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资源倾斜力度,保持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强化要素保障,着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努力扩大有效投资。从农村实际出发,采取差异化防控措施,做好服务保障,动员农民下田春耕,确保不误农时农事。

  四、加强重点行业管理。非生活必需密闭场所(美容院、茶庄、棋牌室、麻将馆、剧本杀、网吧、酒吧、KTV、影剧院、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等)和口腔牙科诊所暂不开放。学生儿童托管机构、线下教育培训机构暂停服务,幼儿园、中小学校暂不恢复线下教学。餐饮服务单位暂停堂食,可提供到店自取、外卖送餐服务。农贸(集贸)市场、药店、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等重点场所在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开放。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五、加强重点区域管控。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限流、测温、验码、戴口罩以及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测温、验码、戴口罩等措施。社区(村)严格查验外来人员(市域外)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对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的管理措施严格规范到位、落实到位。快递、外卖等实行无接触配送。

  六、压紧压实各方责任。严格落实区县、功能区疫情防控属地管理责任,完善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应急机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疫情防控”要求,落实职能部门管理责任,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强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保障职工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运行。

  七、加强个人健康管理。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防控要求,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主动参加核酸检测。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清洁、用公筷等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不适症状,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通告自2022年3月23日零时起执行,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动态调整相关规定,并及时予以发布,同时,由各区县根据国家、省疫情防控规定和本通告,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