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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法院:“繁简分流”促执行 “零、整”结合提质效

来源:鲁中网

2022-04-08 22:52:00


鲁中网记者 张琦 通讯员 刘健

“人员分工有条不紊、内部管理规范有序、服务提升群众满意、机制建设成效显著。”这是党组书记、院长任永对张店法院执行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今年1月,张店法院执行局开始实施以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为核心的执行机制改革,通过案件分流,人员分类,实现了“执源治理挺前,简案快执为主,普案精执支撑,恢执(信访)兜底,异议审查断后”的执行改革新模式,执行成效显著,得到申请人的赞誉。截止3月底张店法院执行结案1729件(不含执保案件),同比增长146.6%;平均执行天数53.93天,同比缩短23.57天;实际执结率为43.31%,同比提高15.9个百分点。

简案快执:按下执行“快进键”

王某和吴某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当事人,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吴某作为被执行人一直拖欠申请人车辆维修费未还,快执团队主动出击,依法对其进行拘留。最终在执行干警耐心调解下,被执行人吴某当天便将全部执行案款打入申请人账户,该案顺利执结。

“决胜之法,唯快不破”。为提高执行质效,张店法院成立5个快执团队,所有首执案件立案后全部自动导入快执团队。快执团队采取团队长、执行员、其他辅助人员的“1+N+N”团队作战模式,除遴选原业务能力强、办案效率高、经验丰富的执行干警外,其余全部由反应迅速、行动力强的青年干警组成。

在传统执行模式下,执行人员独自掌握执行案件中财产调查、控制、处置等全流程事务,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执行效率的提升。快执团队成立后,按照“网上立案---自动分案---集约查控限高、失信人名单---传唤被执行人---搜查---拘留---约谈申请执行人---案件执结或和解终结、终本”闭环处置工作流程,采取“化整为零”、分段集约的工作方式,干警根据岗位职能划分负责案件的送达、节点录入、网络查控以及卷宗装订工作,每个案件的执结都有付出,彻底改变过去“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执行模式,大大缓解了执行工作压力。

快执案件自收案到结案,全程采用加速模式,对标的额较小、执行简单的案件,立案前能调则调,立案后迅速送达、即时采取强制措施,即时发放案款,即时结案,工作方式和工作效率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

“快”字当头,实干当先。5个快执团队是执行战线的“主力军”,大量简案得以快速执结,及时兑现了当事人胜诉权益。2022年1-3月,快执团队执结案件1464件,占执行结案总量的84.67%,实际到位金额1.95亿余元。

普案精执:开通执行“专用道”

因专业性强、矛盾尖锐、办理周期长,过去财产处置、执转破等疑难复杂案件像烫手山芋,没人愿意接。2022年1月,张店法院执行局成立1个精执团队,让这一难题迎刃而解。

首执案件由快执团队强制过滤后,将需要采取评估、拍卖等财产处置措施的案件、执转破案件、需要追究拒执罪的案件及其他疑难复杂案件转入精执团队办理。资深执行干警充分发挥经验优势和专业优势,深度调查和研判,精耕细作,群策群力,专业化办理。精执团队办理的案件难度与执行干警能力相匹配,确保了“执有所专、执有所长”。

申请人执行人范某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淄博某公司因劳动报酬纠纷走到了执行程序。2021年8月份,该案在执行干警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分期履行和解协议,但是和解协议生效后,被执行人在履行完两期义务之后,便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和解协议内容。经过深度调查,精执团队长带领执行干警来到了刘某家中,在执行干警耐心讲解、精心释法下,被执行人当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尽快筹齐全部款项。当日下午,被执行人刘某便将四万余元执行案款汇入指定的账户,该案顺利执结。

对重大、疑难案件的执行,由执行局长负责统筹全局力量,各团队分工协作配合执行,提高执行威慑力。3月18日,张店法院执行局在前期有效研判的基础上,联合公安、公证、信访、经开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历时8个小时,成功执结一起涉案达五千余万元的强制腾退房地产案件,依法将拍卖房产交付给买受人。3月22日再度出击,集中执结一起涉及占地55亩、房产17套的强制腾退房地产案件,既依法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恢执(信访)兜底:让案件快速“复活”

“没想到张店法院法院恢复执行团队的工作效率这么高,当天就找到了被执行人,查封了财产。”案件能够快速恢复执行,申请人李某非常高兴。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有大量案件因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财产而不得不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为解决案件在法律程序上暂时中止执行期间,部分办案人因退休或调离致使恢复执行时对接困难等问题,减少快执、精执团队干警的事务性工作,让其将更多精力和时间投入到有财产可执行的首执案件中去,张店法院执行局成立2个执行恢复(信访)团队,负责接待来信来访当事人,财产续封、续结、划拨及案款支付,财产线索核查,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等工作。

团队按终本(终结)案件首执案号单双号分工负责,当事人提出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后,执行人员会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并采取执行措施。对申请恢复执行的案件,由团队长审核确定,对于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予以立案并确定承办人;对不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向申请人释法说理,确保案件有人管、矛盾不上交。

秉持将“执行信访解决在本级”的理念,团队定期对终本执行案件进行回顾梳理,专设申诉来访接待室,干警按职责值班接访、调查答复信访人提出的问题,全程跟踪信访件的处理落实情况,将执行信访案件化解在源头。1-3月,恢复执行(信访)团队结案183件,接待来访群众2400余人次,接听群众来访电话8200余人次,225件群众来信来访案件顺利化解,切实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异议审查:筑牢监管“防火墙”

为及时有效规范处理案件执行过程中提出的执行异议,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张店法院成立执行异议审查团队,由综合审判庭负责审查,执行异议团队采取“3+N+N”模式,由3名具有丰富执行工作经验和审判经验的员额法官组成合议庭+N名法官助理+N名书记员组建,专项负责办理执行异议案件。研究出台《张店区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案件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执行异议案件审查办理机制。

“监督到位而不越位,坚持保障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保护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及时纠正执行工作中的失误,为执行工作顺利开展排除障碍,是我们的工作职责。”异议审查团队法官说。

执行异议审查团队的设立,实现了执行实施权和执行审查权分离,有利于及时纠正执行实施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强化横向制约和纵向监督,在机制体制上牢筑抵御干扰的“防火墙”。

在异议案件提交阶段,告知当事人提出虚假异议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能从源头上预防异议权滥用;设立异议调解程序,加强与立案、执行实施等部门沟通衔接,推动执行异议化解关口前移,能够强化案外人异议类案件的诉源治理,减少执行中“案生案”;明确执行异议材料移交、立案审查、前置调解、听证等时限要求,大大缩短了执行异议案件内部流转期限,提高了执行异议案件办理效率。

在执行异议审查办理过程中,执行局、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等部门之间密切交流,有序衔接,主动与案件执行人员沟通协调,及时纠正执行工作中的失误,本着案结事了宗旨做当事人工作,做到监督到位而不越位,最大限度实现司法公正。今年1-3月份,张店法院受理执行异议案件 41件,办结41件,结案率和法定期限内结案率均为100%,复议4件,同比下降21%,执行异议案件办理质效位居全市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