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网
2022-04-13 09:18:00
鲁中网记者 张琦 通讯员 孙艺栋
为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责任意识,提升履职能力,激发履职积极性,加强对代表履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近日,临淄区人大常委会出台了《临淄区人大代表年度履职评价办法》,使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有了“硬杠杠”。
评价采用百分制的形式,对代表出席人代会审议各项报告发表意见情况,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参加专题调研和会前视察情况、参加“双联”活动情况、参加履职学习和培训情况等方面一一量化。履职评价分为代表自评、初审评定和复审评定三个阶段,年终向主任会议汇报代表履职评价得分情况。设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得90分及以上为优秀,得90分以下、60分及以上为称职,得60分以下为不称职。
该办法是临淄区人大常委会对市区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事前经过广泛征求意见,经主任会议讨论和修改后,提交常委会审议通过,办法通过之日起施行。
《临淄区人大代表年度履职评价办法》的出台改变了过去对代表履职管理手段单一的局面,让代表对自己每年该做些什么“一目了然”。通过科学的量化评价,激励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积极履职,同时,为评选优秀代表和下一届代表连选连任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