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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时期充分发挥“兜底线”作用 张店向困难群众提前发放救助金

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

2022-05-12 08:54:33


  2022年春节期间,张店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到低保户家中走访慰问。 资料照片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5月11日讯 (记者 徐晓会)“本来每月25号左右才发的救助金,3月份的提前10天就到账了。”5月11日,张店区公园街道低保户王钰(化名)说起疫情封控期间提前收到了政府拨付的救助金,眼眶有些发红,这个救助金在特殊时期给她和女儿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安全感”。

  王钰的丈夫2009年因病去世,她一人带着两个孩子生活,因肢体残疾无法从事体力劳动,她21岁的大女儿也是残疾人。2021年11月,王钰全家三口人被纳入城市低保救助,每月合计能够领到两千余元救助金。3月初疫情封控期间,母女三人一度有些担心救助金能否按期发放。“没想到政府考虑到很周到,救助金在3月15号左右就发下来了,我这一下子松了一口气。”王钰告诉记者,从今年开始,救助金标准也提高了,虽然提的金额不多,但是对于困难家庭来说却是一场”及时雨“,有效缓解了这一群体的实际困难,使其有了更多的保障。

  “我这年纪大了,身体也有残疾,不太会使用手机,疫情封闭管理期间,救助金提前到位,我就让社区网格员帮忙购买物资,真的是太给力了!”淄博市张店区马尚街道低保户李军(化名)告诉记者。

  张店区在救助困难群众方面“不缺位”,充分发挥“兜底线”作用,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筹措资金保障救助补助资金及时发放。截至今年4月底,张店区累计发放各类救助资金共计565.46万元,其中,发放城乡低保金300.53万元,特困供养金31.44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189.37万元,补发提标补助资金50.26万元,并在疫情期间协调区财政提前发放3月份救助资金,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张店区民政局不断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通过健全完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严格审核审批程序,“三榜”长期公示救助对象信息,落实救助对象定期复核制度,公开低保信访监督咨询电话,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等措施,全面提高救助对象的精准度。同时,该局严格实行救助对象与银行卡开户人一致的要求,对不一致的实行备案制度,农村低保金全部财政“一本通”系统直接发放到救助对象个人账户,确保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安全、准确、及时、足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