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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实施1月 淄博视频研判电动车违法行为39.5万起 注意!骑电动车违法或将纳入个人征信

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

2022-06-09 08:39:08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6月8日讯(记者 任灵芝 通讯员 白继农 陈萌) 《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实施1月有余,淄博相关单位和市民落实情况如何?6月8日,淄博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召开,对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办法》实施以来,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多措并举整治通行秩序,在淄博中心城区主要路口试点安装语音提示系统,通过视频监控分析研判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39.5万起,发送提示告知短信13.1万人次。5月29日以来,在全市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200余名民警每天早晚加班集中查纠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同时研发应用“非标车管控”微信小程序,警告首次不戴头盔人员1.2万人,处罚不戴头盔人员8600余人。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积极推行电动自行车“带牌、带头盔”销售和“购车送保险”工作模式,确保新购置电动车车牌、头盔齐全有效。同时加强与市区文明办的联系,建立文明单位不佩戴头盔人员通报机制,积极推动将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纳入个人信用体系。下一步,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继续开展不戴头盔专项整治。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年内淄博住宅小区将累计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插口不少于7万个,截至5月底,全市已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插口15279个。

  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80人,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点270家(次),对25家存在进销货台账不全问题的销售商户,责令进行限期整改;查处3家销售不符合强制认证产品或不符合标准的产品销售单位,罚没款10万余元。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协同共治、抓好督查督办,认真落实深化宣传引导、全面摸排整治、精准管理服务等工作措施,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监管、社会参与”的电动自行车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的文明出行意识,有效压减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数、伤亡率和交通违法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