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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高不低于2.95米、标准车位宽度增加0.1米…… 淄博房产新规让新建住宅品质再提升

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

2022-06-10 08:37:31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6月9日讯(记者 王莉莉 通讯员 郝雨诺) 为深入推进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进一步促进淄博市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新建商品住宅品质,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住宅的需求,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5月31日出台《关于新建商品住宅品质提升若干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主要从住宅规划设计品质、住宅建筑设计品质、住宅市政园林景观设计品质、住宅施工质量品质四个方面提出指引意见。《通知》于6月1日实施。

  层高、物业、停车位……都有新要求

  根据《通知》,对不少标准做出了明确要求或相应调整,例如层高不低于2.95米;前期物业服务星级标准不得低于三星级;标准车位宽度增加0.1米;住宅配建机动车停车位不应采用机械式停车位,车库(车位)地面材质不宜采用水泥砂浆地面;适当提高配建标准,住宅停车配建指标应综合考虑周边交通与停车需求,适当增加停车配建比例,停车需求紧张的地方,新建住宅配建标准为1:1.5,其他地方原则上不低于1:1.1;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应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配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其余车位应100%预留建设安装条件,100%预留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小区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车行出入口连接城市道路,其路面宽度不应小于6米等。

  住宅项目效果图应真实合理反映实际情况,不得虚假夸大。

  小区内部应设公共卫生间,且应设无障碍卫生间;应适当进行适老化设计或预留适老化改造空间。

  居住区绿地设计应以植物造景为主,采用乔、灌、草结合的复层绿化,乔木、灌木覆盖面积应不小于绿化种植面积的50%。

  新建小区应按照《山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技术规范》和淄博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关要求,设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并实行四分类。

  对商品住宅品质提升明确刚性要求

  《通知》共12条规定,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明确将商品住宅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市政园林景观设计、工程质量品质提升指引和物业服务品质提升要求纳入规划条件、建设条件意见书,作为商品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的依据和条件;对商品住宅品质提升在规划设计、开发建设、商品房销售、施工监督管理、竣工验收、物业服务等方面明确刚性要求;鼓励开发建设单位通过开展A级商品住宅性能认定、创建绿色星级建筑、建设被动式住宅等,提升商品住宅项目功能、质量、品质。

  新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星级标准不低于三星级

  《通知》指出,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配置物业服务用房,以及按照《淄博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为新建商品住宅项目配备满足服务需要的设施设备,选聘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前期物业服务星级标准不得低于三星级,鼓励提供四星级、五星级高品质物业服务。

  对未落实相关要求的6种情形明确处理措施

  《通知》后附4个品质提升指引,《淄博市住宅规划设计品质提升指引(试行)》《淄博市住宅建筑设计品质提升指引(试行)》《淄博市住宅建筑设计品质提升指引(试行)》《住宅市政园林景观设计品质提升指引(试行)》,分别提出了提升住宅品质的要求,体现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和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绿色设计、环境宜居的人性化住宅设计理念。

  《通知》实施后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商品住宅项目,应当严格执行本通知;实施前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商品住宅项目,鼓励参照本通知执行,可按程序申请规划调整、设计变更。

  对《通知》相关要求未落实的6种情形,明确了处理措施。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形的,由相关部门、单位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按规定记入不良信用信息,暂停相关业务的办理。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依法处罚。6种情形分别为:房屋建筑、园林景观、市政设施等施工图设计未报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的;未按照审批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备案的开发建设方案开发建设或擅自调整、变更的;未在商品房销售场所公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园林景观平面、效果图以及商品房品质提升内容,未将主要内容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建设单位违法发包、肢解发包的,将园林景观、市政设施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或相应能力的施工单位的;开发建设单位未按照开发建设方案确定的项目分期范围,组织房屋建筑工程、园林景观、市政设施、供热设施、燃气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前期物业服务星级标准低于三星级的,未按规定配置物业服务用房和有关设施设备不满足服务需要的,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不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居住条件的改善,住房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住房的需求逐渐从刚性需求向改善性需要转变。这对居住环境和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升住宅品质建设,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更是推动淄博市房地产业向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趋势。《通知》是指导淄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住宅项目建设、提高项目质量的方向性文件,包含诸多扎实举措,引导开发企业强化建设优质住宅产品的意识,让广大群众在淄博不但“有房住”,更能“住好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