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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出台金融支持文旅产业发展10条措施

来源: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

2022-08-13 09:24:49


  为强化对文化和旅游产业金融支持,助力文化和旅游产业恢复发展,增强文旅市场主体发展活力,近日,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联合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淄博银保监分局推出10条具体支持措施,并梳理形成了《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行动指南》。

  建立金融支持文旅产业联动机制。根据全省金融支持文旅相关政策机制要求,建立全市金融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动机制,由市文化和旅游局、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共同牵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淄博银保监分局共同参与,明确职责分工,实施联席会议制度、工作联络制度、调研督导制度。

  推送文旅产业企业项目“白名单”。建立文旅企业和文旅重点项目融资“白名单”并形成需求库,实施动态更新机制。第一时间将“白名单”内文旅企业、项目融资需求推送给金融机构,指导其加强对入库企业、项目的走访对接,确保融资对接全覆盖。

  突出文旅产业重点支持领域。组织金融机构增加对文旅重点领域的信贷资源配置,精准支持黄河流域等文化公园地标性项目,旅游景区、度假区提质升级,乡村旅游重点村、星级民宿等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文化创意街区、文化旅游休闲街区等城市更新与文旅融合,旅游演艺、文化遗产旅游、文旅康养融合发展示范区等文化旅游新业态,综合服务、交通运输等文旅配套设施建设,受疫情影响企业等。

  加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力度。高效落实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自2022年第二季度起至2023年6月底,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向包括文旅产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市场主体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按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激励资金。用好省级单列再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市文旅企业和项目的金融支持。

  实施金融惠企纾困政策。引导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对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文化、旅游等困难行业2022年底到期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倾斜,并适当放宽延期延期。鼓励在受疫情影响的特定时间内适当提高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不良贷款容忍度,幅度不超过3个百分点。对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文旅企业和从业人员,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征信记录。

  推动文化旅游金融产品创新。引导金融机构结合文化、旅游行业特点,积极创新景区收益权质押贷款、版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等信贷产品,进一步拓宽文化和旅游企业融资渠道。深入挖掘和有效利用涉企信用信息数据,增加对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困文旅企业信用贷款投放。保险机构要积极发展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业务,丰富文旅企业风险分散渠道。

  持续向文旅企业减费让利。引导金融机构充分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效能,落实好LPR下行政策,推动文旅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按照“应降尽降”原则,降低文旅小微企业账户管理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票据业务收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等支付手续费。

  开展多层次银企对接宣传活动。结合金融顾问团、金融辅导扩容攻坚等活动载体,组织金融机构开展面向文旅市场主体的专项融资对接活动,积极为文旅行业提供政策咨询、产品推荐、融资辅导等综合金融服务,加大各项助企政策宣传力度,扩大政策惠及面。

  深入推进银担业务合作。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强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对接,落实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开展“见贷即保”“见保即贷”批量业务,优化续贷续保业务,推动抵押担保无缝对接,扩大银担合作业务规模和覆盖范围,加大对受疫情影响市场主体的担保增信力度。

  加强监测调度与总结宣传。加强对金融支持文旅专项行动的跟踪监测,定期调度、共同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宣传专项行动的进展和成效,营造金融支持文旅产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要梳理总结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