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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法院:发挥少年审批职能 护佑未成年健康成长

来源:鲁中网

2022-09-28 14:17:00


  鲁中网记者 张琦 通讯员 王良春 王琦

  一直以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包容宽容但绝不纵容”的司法理念,将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落实到每一个案件审判中,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为未成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重拳打击与柔情挽救并重 提升少年审判专业化水平

  市法院不断深化探索综合审判改革,推动未成年民事、刑事、行政审判融合发展。2021年4月,全市两级法院陆续实现“少年法庭”全面挂牌,将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关系密切的涉未成年刑事、民事及行政诉讼案件统一纳入少年法庭受案范围,以审判职能为依托,融法庭教育、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等于一体,聚力化解矛盾纠纷,打造维护未成年人权益、预防和矫正未成年人犯罪的桥头堡。

  市法院对于杀害、性侵、拐卖、虐待等各类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活动,对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坚决依法严惩,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铜墙铁壁”;对于未成年被告人轻型犯罪,给予充分尊重、关怀和爱护。对涉未成年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加大教育改造力度,通过犯罪记录封存、心理干预、圆桌审判等一系列特色审判机制,寓教于审,惩教结合,跟踪帮教,用心呵护,力促未成年犯早日回归社会。

  深度参与综合治理 构建未成年综合保护体系

  高高的审判台上,小小的身影敲响法槌的那一刻,也敲响了小朋友们内心的法治梦想。6月1日,在国际儿童节当天,淄博市法院以“特别的爱 守护少年的你”为主题开展了“小手拉大手”云端法治公开课,通过线下线上齐互动,法治的种子开始在小朋友们的心底生根发芽。

  未成年人保护离不开全社会共同的努力和支持。今年以来,全市法院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为契机,广泛开展“‘淄’润少年、法佑青春”系列活动,常态化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宣传,两级法院共举办法院开放日15次,进学校法治宣传18 次,受众学生上万人,成为淄博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一个重要品牌。

  6月17日,淄博齐盛高级中学举行安全“六校长”聘任仪式,淄博中院刑三庭法官被聘任为该校法治副校长,不断提升师生的法治观念、防范意识、安全素养,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护航。如今,全市法院共受聘法治副校长22名,并将努力实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为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淄博法院严格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注重将少年审判与家庭教育相结合,依法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19份。 同时,法院注重将法庭教育延伸到判后帮教,采取定期、定人开展上门帮教、主题活动、司法救助等工作方式,帮助未成人罪犯解决实际问题和困惑,引导他们回归社会,共判后回访帮教挽救未成人15人次。注重破解少年审判折射的社会问题,加强少年审判、青少年教育问题的研究、态势分析,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