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
2022-10-19 08:27:18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对淄博市风险区域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自2022年10月19日0时起,将张店区马尚街道办事处冢子坡生活区13、14号楼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冢子坡生活区(含周边商铺)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张店区除中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
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淄博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