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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规定扫码验码 淄博经开区5经营场所被罚

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

2022-11-02 09:10:38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11月1日讯(记者 任灵芝 通讯员 马倩) 今天,淄博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通报,淄博经开区5家不按规定扫码验码的单位、场所被公安机关处罚。

  严格执行来访人员“场所码”扫码登记是当前疫情防控的规定和需要,也是各个单位、场所的法定义务。但仍有个别单位、场所不遵守防疫要求,不按规定执行“场所码”扫码登记,对政府通告置若罔闻,违反防疫规定,加大了疫情传播风险。

  近日,淄博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调查中发现,傅家镇南京路一家超市、某村一家旅馆,南定镇张南路一家饭店、一家二手车经营场所,沣水镇某村一家超市,违反防疫通告,未对来访人员严格落实“场所码”扫码登记规定,不扫码、不验码、不登记,并允许外来人员进入该场所,存在疫情传播风险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淄博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对上述5家单位、场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防疫安全,关系你我。疫情防控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共同参与、共同努力。警方呼吁:所有单位、场所要自觉服从当前疫情防控大局,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场所码”,严格落实扫码登记使用要求,做到逢进必检、凡进必扫、不漏一人;广大市民要自觉扫码、配合验码。对违反规定,拒绝履行义务,被公安机关查获的,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造成疫情传播扩散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