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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来源:淄博市人民人民政府网站

2022-11-11 08:36:49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11日0时起,对淄博市下列区域风险等级进行调整:

  一、临淄区

  解除临淄区金山镇蜂山社区蜂山生活区27号楼、齐陵街道淄河新村5号楼、辛店街道康城花园6号楼、金岭镇金岭五村西首生活区、齐都镇齐兴花园14号楼中风险区,临淄区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二、博山区

  1.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

  城东街道翡翠园小区(一期、二期)及周边底商

  2.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域城镇东域城村

  3.博山区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