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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来源: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

2022-11-12 08:37:32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即日起对博山区下列区域风险等级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解除博山区白塔镇因阜村4号楼、城西街道安居小区1号楼、城西街道山城明珠小区西区2、4号楼、域城镇祥和园小区7、9、10号楼、域城镇阳光花园小区38号楼高风险区,解除博山区城西街道安居小区、城西街道山城明珠小区西区、域城镇阳光花园小区29号楼、白塔镇因阜村、城东街道翡翠园小区(一期、二期)及周边底商中风险区,博山区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