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网

鲁中网

逾期不接受处理 周村交警向五位驾驶人发布《处罚决定书》

来源:鲁中网

2022-11-29 16:59:30


  鲁中网淄博11月29日讯(记者 王钰程 通讯员 周芙蓉)为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高道路交通参与者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2022年11月29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周村大队拟对逾期不接受处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将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公告告知如下: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机动车驾驶人有权向办案部门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作出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