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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民迎来一波购房利好新政策

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

2023-02-05 08:49:57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2月4日讯(记者 王莉莉 高钊 通讯员 董文龙)今起至明年5月31日,“二孩”“三孩”家庭购房,可享契税总额80%和100%的购房补贴;二手房交易,不用归还银行贷款也可实现房屋过户;“二孩”“三孩”家庭购房补贴、阶段性购房补贴政策再延续……2月4日,记者从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淄博市民再次迎来一波购房利好新政策。

  在“二孩”“三孩”家庭购房政策方面,自2022年6月1日启用的、原定为期一年的政策,将延续至2024年5月31日(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二孩”家庭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成交总价款1%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0元;“三孩”家庭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成交总价款2%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0元。以上购房补贴由房屋所在地区县政府负责实施。已享受补贴的家庭不重复享受,且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

  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上浮20%。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家庭,在申请公租房时优先予以分配。

  阶段性购房补贴政策方面,自2022年6月1日启用的、原定为期一年的政策,将延续至2024年5月31日(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且在2025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给予所缴纳契税总额50%的购房补贴。符合国家二孩、三孩生育政策家庭,2023年2月4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且在2025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分别给予所缴纳契税总额 80%和100%的购房补贴。以上政策,同一家庭只能享受一次阶段性购房补贴,不重复享受。

  换购住房退税政策方面,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淄博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人才住房政策方面,根据淄博“人才金政50条”规定,淄博市引进人才在规定区域內新购新建商品房的,再给予1万元补贴。规定区域由各区县根据情況确定。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淄博正式推行“带押过户”登记模式。在二手房交易时,推行二手房资金监管和二手房“带押过户”机制。即:交易资金受政府监管,确保不发生交易风险;房屋有银行贷款的,在不用归还银行贷款的情況下,实现房屋过户,减轻交易资金压力。

  支持群(团)购商品房。市民可以自行组织群(团)购商品房,开发企业视情对群(团)购群众给予更多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