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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十大提升行动擦亮“放心消费在淄博” 服务品牌

来源:鲁中网

2023-02-08 15:32:05


  鲁中网淄博2月8日讯(记者 徐梦迪 通讯员 贾莹 周赤诚)为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聚焦服务“3510”发展目标和“强富美优”城市愿景,2月8日,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系统部署开展“放心消费在淄博”十大提升行动,实施有效举措促进全市消费持续恢复,扩容提质,提升人民生活品质。

  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扩面增效提升行动

  淄博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引导新增市场主体承诺亮诺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持续在实物消费、网络消费、服务消费领域深化示范创建活动,推动相关部门加深在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快递物流、金融消费、公共服务、教育培训等行业领域的创建力度,推动创建活动由线下向线上、由商品向服务、由流通向生产、由城市向农村延伸。加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培育力度,新公示300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优中选推80家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加强创建和示范单位的动态管理,严格创建标准要求,健全整改退出机制,提高创建活动质量。

  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扩展提升行动

  大力推广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制定《淄博市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工作指引》,引导消费者正确行使“后悔权”,鼓励更多实体店主动参与无理由退货,年内新增1万家承诺单位,力争2023年底前全市承诺单位达到2.5万家。充分发挥大型企业、品牌专卖店、连锁店的引领带动作用,打造50家无理由退货示范单位。鼓励支持连锁经营业态承诺异地异店退货,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鼓励符合条件的大型商超推行消费环节先行赔付,支持引导其通过平等协商与场内经营者共同建立先行赔付保证金,提升消费者信心。

  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提升行动

  开展“五心”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按照“七有”四规范要求,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在消费集中场所、行业协会等继续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全市消费维权服务站名录,年内新建设147个,力争2023年底前全市消费维权服务站达到1000个。组织消费维权服务站投诉处理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消费纠纷和解能力,努力把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和解在企业、解决在基层。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和运行情况督导评价,培树20家机构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积极开展维权、工作成效明显的“五心”消费维权服务站典型,引领消费维权服务站效能整体提升。

  网络交易监管与服务示范区拓展提升行动

  淄博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省级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对标创建标准、申报流程、评估指标、验收方法,以区县政府为主体,选择1至2个区县开展试点,促进区域网络消费环境改善。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相关职能部门围绕网络经济全业务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探索创新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新机制、新模式,形成网络市场监管执法与服务发展合力。积极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不断夯实基础,积极申报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以点带面引领网络经济高质量发展。

  网络交易平台“四亮”提升行动

  在“3·15”“6·18”“双11”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行政指导,督促网络平台经营者亮照、亮证、亮规则、亮标识,对网络交易行为进行合规指引。加大《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的宣贯力度,提高消费者网络购物维权意识,推进网购商品无理由退货义务落实。组织开展网络市场监测,实施网监机构自主监测与第三方机构专项监测相结合,加大监测频次,扩大监测覆盖面,实现网络交易监管主动出击。联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紧扣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重点、以点带面,重拳整治网络市场突出问题,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消费投诉举报办理质效提升行动

  严标准推进落实投诉举报24小时回应机制,依托12315平台提供7×24小时服务,依法高效办理12345等渠道的消费投诉举报,确保消费纠纷解决率保持在高位水平。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建立投诉举报数据监测和预警机制,发现消费风险和苗头性问题,及时发布工作预警和消费提示,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每月公示区县局12315效能评估评价结果,打分排名,提升消费纠纷化解能力和水平。引导消费纠纷易发企业建立线上消费纠纷解决(ODR)机制,推动ODR单位高质量发展。

  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提升行动

  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协组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消费投诉总体情况和个案信息。每个区县选择2家以上大型商场、市场或商业综合体、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鼓励引导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主动向社会公示被投诉数量、投诉内容、解决结果、客户投诉率、内部惩戒等相关信息,推动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针对消费者投诉举报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合理、安全消费。

  合同格式条款整治提升行动

  以消费者反映较多的热点问题为导向,聚焦公用事业、景区门票等与消费密切相关行业领域,继续开展不公平格式条款整治行动,深入排查、整治不公平格式条款。广泛开展合同格式条款“你提我点”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相关消费领域涉嫌不公平格式条款,会同相关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发挥律师顾问团队作用,收集并梳理点评合同条款,汇总点评意见,形成典型案例,跟进开展综合整治,督促经营者整改,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探索合同范本扩容提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开展合同范本制定推行工作,并适时向省局推荐,力争提升为全省合同示范文本,从源头规范合同格式条款。

  创建标准落地提升行动

  深化“服务走在监管前、普法走在执法前”工作理念,将《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贯穿到市场监管工作全过程。编印《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标准》,纳入利企惠民政策包和普法清单管理。在商场、街区、景区、商圈、市场等开展“送标上门”“你点我讲”“巡回宣讲”“消费教育进社区”等宣标贯标活动,推动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地方标准落地落细,促进创建单位拉高线提品质。

  典型培树提升行动

  创新形式,丰富载体,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传播优势,加强放心消费创建宣传,加大消费维权普法力度,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在淄博”集中报道和日常宣传,推出创建工作典型,讲好创建故事,传递诚信力量,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扩大创建活动知晓度和参与度,擦亮“放心消费在淄博”的品牌形象,提高企业的品牌影响力。

  “放心消费在淄博”示范创建活动是民生、民心工程,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通过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在淄博”提升行动,促进消费不断增长、升级,着力改善消费条件,优化消费环境,擦亮“放心消费在淄博”品牌,努力把淄博打造成放心消费环境新高地,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坚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