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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高青举行淄博首站公益“鉴宝”

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

2023-02-12 08:35:47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2月10日讯(记者 李波 通讯员 赵冉) “2月18日,我们特别邀请了省内知名文物鉴定专家到高青博物馆,为广大收藏爱好者免费鉴宝。”今天,淄博市博物总馆负责人介绍,下周六,他们将与广大高青收藏爱好者分享文物收藏、鉴定的小窍门。

  “我们此次鉴定的民间收藏品,包括古代书画、玉器、明清瓷器、杂项、钱币,但不含碑帖、邮票、铜器、古生物化石以及外国文物。”淄博市博物总馆负责人介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精神,按照国家文物局等六部委《关于加强民间收藏文物管理促进文物市场有序发展的意见》要求,经国家文物局研究,决定在全国部署开展常态化公益性文物鉴定咨询服务,淄博市博物总馆荣获常态化“文物鉴定咨询服务机构”。

  据了解,本次鉴宝活动定于下周六上午9:00开始,可以提前打电话预约,现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鉴定人员及管理人员在无偿提供民间收藏文物鉴定咨询服务时,不对藏品进行估价。未经许可,鉴定过程中禁止拍照、录音、录像。

  附:高青鉴宝活动注意事项

  一、活动详情

  活动时间:2023年2月18日(周六上午9:00起)

  活动地点:高青县博物馆

  报名电话:0533-2177866/13355263358

  二、活动流程

  1、到达鉴定地点,出示本人身份证、签到。

  2、经工作人员核验待鉴物品信息后,现场签署《淄博市博物总馆民间收藏文物鉴定咨询申请人承诺书》。

  3、根据签到顺序逐一进行文物鉴定咨询。

  4、专家现场鉴定。

  5、工作人员口头告知鉴定意见。

  三、鉴定范围与类别

  古代书画、玉器、明清瓷器、杂项、钱币。(不含碑帖、邮票、铜器、古生物化石以及外国文物)

  1、流传有序的传世文物;

  2、民间合法收藏的文物;

  3、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文物艺术品;

  注:鉴定人员在鉴定过程中发现藏品有下列情况的不予鉴定,若属涉案文物的,则上报相关部门:

  1、盗窃、盗掘、走私或依照法律应当上交国家的出土、出水文物;

  2、法律规定严格禁止交易、流通的属于保护范围的动植物及其制品;

  3、涉嫌损害国家利益或者有可能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

  4、只提供器物照片或器物类别超出本次鉴定咨询范围的;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

  四、服务要求与承诺

  1、鉴定人员及管理人员在无偿提供民间收藏文物鉴定咨询服务时不对藏品进行估价,亦不进行其他无关活动。承诺不从鉴定咨询服务中牟取利益,亦不得泄露鉴定申请人的相关信息。

  2、受理民间收藏文物鉴定咨询服务申请时,应向鉴定咨询申请人出示《淄博市博物总馆民间收藏文物公益鉴定咨询申请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知晓承诺书全部内容并签署同意意见后,方可正式受理。

  五、注意事项

  1、鉴定咨询服务只提供口头倾向性意见(包括物品名称、时代等信息,但不评估价格)。

  2、鉴定意见仅供鉴定申请人参考,不出具文书,不具备法律效力,不作为证据使用,不涉及所有权认定以及拍卖、质押、出售、赠与、继承等任何其它用途。

  3、未经许可,鉴定过程中禁止拍照、录音、录像。如有发现,立即删除,若不配合,则不予继续鉴定。

  4、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鉴定活动。活动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