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网
2023-03-08 15:13:30
鲁中网淄博3月8日讯(记者 张琦)3月7日,博山法院对杨某、宁某等十六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进行公开宣判,主犯杨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其余十五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不等刑期。
经审理查明,自2021年4月起,杨某纠集宁某等十五名被告人,在江西省萍乡市一栋自建楼内,虚构女性身份,通过聊天软件,利用事先准备好的诈骗“话术”向境外人员发送信息,逐步骗取信任,继而诱骗相关人员到某虚假数字货币平台上投资,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该团伙自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以来共计发送诈骗信息338878条。
博山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并考虑了其具有视为自首、犯罪未遂、认罪认罚、从犯等量刑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