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网
2023-03-16 16:41:02
鲁中网淄博3月16日讯(记者 崔桂通 通讯员 赵秀文)为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深入开展,淄博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现场会在临淄召开。与会人员现场观摩了金山镇搭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主题公园、辛店街道矮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主题公园,并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主题公园建设情况进行了经验分享与做法交流。
2022年,临淄区结合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乡村战略,创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方式,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赔偿金+设施提升+补充措施”通用做法基础上,对于发生生态环境损害的企业,若环保治理设施较为完善,不需要再进行较大的资金投入,便采取“赔偿金+植树绿化”的方式进行替代修复。
临淄区经多方论证考察,最终确定以划定区域、企业参与绿化活动的形式开展。目前,金山镇搭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主题公园共有阳煤一化等5家企业参与建设,主题公园已完成建设40%;辛店街道矮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主题公园共有临淄热电等4家企业参与建设。通过企业参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主题公园建设,督促企业落实了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强化环保意识、守法经营,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变成社会共识。通过企业参与主题公园建设,加深了周边企业与村民的感情,营造了村民与企业共同携手建设美丽乡村,企业支援地方,乡村反哺企业的良好合作共赢生态发展空间。
据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是指生态环境损害发生后,由市政府指定相关部门或机构与赔偿义务人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有关事宜开展的磋商活动,也就是说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违法企业不仅要承担行政和刑事责任,还要承担生态环境损害的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