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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淄博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 禁渔期内严厉打击涉渔违法行为

来源:鲁中网

2023-08-08 16:40:31


  鲁中网淄博8月8日讯(记者 徐梦迪)8月8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淄博市黄河“河畅水安”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邀请淄博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淄博市乡村振兴局常务副局长梁文胜就黄河禁渔期相关工作回答记者提问。

  梁文胜介绍,黄河禁渔是养护黄河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黄河渔业可持续发展、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黄河禁渔期是根据农业农村部对黄河禁渔制度要求,自黄河河源区及上游重点水域实行全年禁渔,黄河宁夏段至入海口,每年4月1日至7月31日禁止除休闲垂钓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的规定。

  淄博市在黄河禁渔期内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要求,开展联合执法,强化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着力维护黄河流域生态安全、生物安全、生产安全。加强组织领导,上下联动,强化监督执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淄博市成立了以市级综合协调指导、县级渔业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由县级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畜牧渔业服务中心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禁渔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督促落实,协调解决禁渔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强化宣传教育。淄博市组织农业执法人员到沿黄区域开展宣传教育。在黄河大堤及沿线村庄张贴禁渔通告,悬挂禁渔宣传条幅,通过一传十,十传百,做到人人皆知;通过进村入户调查走访,讲解禁渔有关法律法规,鼓励村民相互监督,使禁渔制度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全县关注禁渔、理解禁渔、支持禁渔的良好氛围。

  部门协调,信息共享。淄博市开展联合执法,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共享各自日常监管中的信息资源,预防监管漏洞,进一步增强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4月1日黄河禁渔以来,受理公安移交电鱼一般处罚案件1起,移交公安涉渔刑事案件1起,对禁渔期违法捕捞行为起到了很好的警示和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