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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着力构建法治政府建设“四梁八柱”

来源:淄博新闻网

2019-12-10 10:41:00


  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我市以贯彻落实《法治淄博建设纲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为总抓手,扎实推进科学立法、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工作的各个环节,着力构建法治政府建设的“四梁八柱”,为扎实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法治基础。

  充分发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总体谋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把党的领导落实到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各方面。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每年举办全市领导干部提升法治素养培训班,分级分类开展党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制定出台《关于完善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

  近年来,相继制定出台《淄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淄博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实施办法》,不断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每年制定《淄博市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并对其进行动态调整。制定出台《淄博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细则》,建立以“一委一库一平台”为基础架构的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向镇(街道办)延伸,实现了市、县(区)、镇(街)政府法律服务体系三级全覆盖。

  精心谋划、高标准编制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体系》《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体系》(简称“一规划、两体系”),结合淄博实际建立考核评价体系,明确三类、228项考核指标,并将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重要内容,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督查、一月一排名、一月一通报”。

  扎实推进科学民主立法,每年编制立法计划,及时跟踪督导,切实强化立法草案审查力度。修订完善《淄博市政府立法技术规范汇编》,规范政府立法工作流程。扎实开展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今年废止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27件、修改30件,废止规范性文件27件。

  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托淄博市行政执法网,建立新的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依据、裁量基准等四大数据库,扎实推进行政处罚与强制网络系统建设,确保“三项制度”改革取得新成效。建立健全“涉企检查一口登记备案”制度,对涉企执法检查计划、检查结果实行“双备案”审查机制,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更好地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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