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单位:山东大地人(桓台)律师事务所
工作感言:2000年我本人考取了律师资格,我秉着对公平与正义的追求、对律师职业的向往,毅然选择了律师这一富有挑战性的职业。执业期间我始终坚持专业化发展和专家型律师的理念,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热心公益事业,职业为民,追究公平正义。
10余年的律师执业让我感触颇深,我觉得:
一、律师必须以诚信为本,坚持诚信执业。
二、唯有对法律深入的了解,对律师职业有深沉的爱,才会对办案有持久的激情,才会坦然承受办案的种种压力,尽情享受办案的万千魅力,用全身心的爱投入到办案中去,你将在法律服务的战场上获得无求的乐趣,你便可能化身为法庭上的战神。
个人事迹:
于霞,女,1977年6月出生,本科,现任山东大地人(桓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在10余年的执业经历中,于霞同志时刻以勤业、敬业为己任,秉承锐意进取,执着奋斗的开拓精神,扎扎实实的开展工作,先后多次被评为优秀律师、三八红旗手等。做为一名律师,她公正无私,忠于事实和法律,无愧于崇高的职责;做为一名女同志,她心系基层百姓,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密切了党群关系。工作期间,于霞律师兼任桓台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法律援助的志愿律师、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妇女权益保障志愿团律师、残疾人权益保障服务中心志愿律师。于霞律师凭借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出类拔萃的专业素质和有目共睹的专业业绩得到客户的极高评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及经济效益,也赢得了同事的由衷赞誉。
一、坚定政治理念,端正执业方向
于霞律师长期以来坚持时事政治学习,关心国家大事,坚信并自觉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感,在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和处理非诉案件时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利益,保持清醒的头脑。作为一名执业律师,于霞律师更加注意关注国际国内大事,更加注重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努力提升自我,开创行业风气之先
于霞律师自从事律师职业以来,一直专注于民商事案件特别是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事务。为更好地适应不断变化的形势需要,于霞律师一直没有放弃在该领域的学习与交流,多次参与各级组织举办的研讨活动,积极与市场参与者共同探讨该领域的新业务、新问题、新趋势,执着追求自己的专业领域。于霞律师孜孜以求的学习态度以及因此所取得的成就,为客户提供高层次的法律服务创造了独特有利的条件;更为重要的是于霞律师的经历在律师界具有明显的示范效应或实证作用,不仅为律师树立了术业有专攻或专业化的榜样,而且也带动和促进了其他律师积极投身于专业化发展法律事务的步伐。
三、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反哺社会。
在公益事业方面,于霞律师在为事务所、为社会创造良好效益的同时,不忘作为一名律师的社会责任。
作为妇女权益保障志愿团的志愿律师,按时接访,对上访人员热情接待,认真解答,同时参加县妇联组织的普法教育活动,多次为妇联的同志们讲解婚姻家庭类的纠纷的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规定。
作为残疾人权益保障服务中心志愿律师,于霞律师积极配合残联的工作,当面对这些有需求的伤残人士时耐心解答。面对那些不好沟通的当事人时,于霞律师总是能非常好脾气的接待并作详细解答,知道他们听清、听懂、满意为止。
于霞律师政治坚定,职业道德优良,理论基础扎实,业务能力强,执业中的专业精神和诚信品格有力地促进了整个行业的诚信建设,提高了律师的社会公信力,于霞律师一定能够在专业化服务的路上越走越远,越走越好,不断为我市律师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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