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师范类毕业生 今年报到等手续7月16日开始办理

来源:东营网-黄河口晚刊

2020-07-14 15:52:00


  又是一年毕业季,非师范高校毕业生的报到流程、档案查询、落户等一系列问题又成了大家关注的热点。日前,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东营市2020年度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网上实名登记报到、现场报到、调整、改派和落户等手续办理自7月16日起开始。

  据悉,省内的高校毕业生已在就读学校注册开通的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gxbys.cn)学生个人账号,可继续使用。省外高校东营户籍毕业生及在东营就业的省外高校非东营户籍毕业生需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及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证照片,信息上传完毕后等待毕业生主管部门审核。

  毕业生实名登记报到和就业报到流程 

  东营市户籍未就业毕业生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gxbys.cn)学生个人账号,使用“实名制登记系统”栏目,按系统提示完成“实名制登记”后,在报到期限内持报到证和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县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未就业实名登记手续(就业主管部门登记就业情况后,学生本人需进行确认)。

  网上签约的已就业毕业生先到用人单位报到,由单位统一组织到本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手续。离校时已签订劳动合同、灵活就业证明、非派遣签约等方式落实用人单位的,离校时未落实用人单位和离校后准备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的,应当登录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使用“山东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实名管理服务系统”向户籍所在地县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实名登记。

  已进行实名登记报到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实名登记系统及时反馈就业信息及各类就业服务需求,以便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动态跟踪管理,为每名有服务需求的毕业生提供更加快捷有效的就业服务。

  调整手续,又称“二次派遣”,指的是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回户籍地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落实用人单位,网上签订就业协议书后,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其中,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当提供有关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离校时未就业毕业生在市内落实用人单位,网上与新单位完成网上签订就业协议,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点击“登录”→“学生登录”→“2019届及以后”→“就业手续办理”→办事大厅子栏目,点击“改派打证申请”图标→上传证明资料(就业报到证、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待毕业生主管部门预审后学生可将申请材料邮寄至具体办理单位进行网上办理,办理完毕后再将相关材料邮寄给毕业生或学生携带原件资料直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现场办理;毕业生到设区的市、县(市、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到省内驻济以外的中央驻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单位所在设区的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到驻济的中央驻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省外单位就业的,其就业手续仍由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改派手续是指毕业生离校时已落实用人单位,且就业报到证也已签发到用人单位的,在改派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因特殊情况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申请回户籍地,或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完成就业信息网上登记后,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的就业手续。其中,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当提供有关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东营户籍毕业生解除就业协议未落实就业单位回户籍地的,需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点击“登录”→“学生登录”→“2019届及以后”→“就业手续办理”→办事大厅子栏目,点击“改派打证申请”图标→上传证明资料(报到证、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约函(通过信息网解约的不需要提供))。材料上传完毕由就业主管部门预审后,学生可将申请材料邮寄至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办理,办理完毕后再将相关材料邮寄给毕业生或学生携带原件资料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已就业毕业生与原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后,并与新单位完成网上签订就业协议,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点击“登录”→“学生登录”→“2019届及以后”→“就业手续办理”→办事大厅子栏目,点击“改派打证申请”图标→上传证明资料(就业报到证、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约函(通过信息网解约的不需要提供)、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材料上传完毕由签约单位隶属就业主管部门预审后,学生可将申请材料邮寄至具体办理单位进行网上办理,办理完毕后再将相关材料邮寄给毕业生或学生携带原件资料到新用人单位所在地隶属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毕业生到省外单位就业的,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回户籍地未就业毕业生:省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办理实名登记后持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东营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毕业生就业窗口办理《未就业落户证明》;省外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办理网上开户的同时持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办理《未就业落户证明》。

  已在东营市就业毕业生:对毕业前已在东营市落实就业单位且网上签约的毕业生,公安部门凭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和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派遣的就业报到证办理落户手续。

  已在东营市落实就业单位并手续完备的毕业生(已就业毕业生),档案转递有以下方式:用人单位有档案保管权限的,按照单位要求将档案直接转递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但已与市或县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签订档案托管协议的,将档案转递到该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用人单位不具有档案管理权限,且未办理档案集中托管,或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生可自主选择将个人档案派送回户籍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就业、创业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个人档案托管。

  学校根据毕业生的选择,及时将档案转递到户籍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就业、创业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方式:可将档案在学校保留、转入户籍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各县区毕业生就业政策可向本县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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