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网-鲁中晨报3月18日讯(记者 伊巍)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物价局了解到,我省将对大蒜、马铃薯、大白菜、大葱、蒜薹等农产品的目标价格保险费用实行“政府补一点、农户拿一点”政策,政府补贴部分列入财政预算,由省市县政府承担。
据了解,山东实施的特色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责任范围是,以保险条款约定的目标价格作为起赔标准,当保险期间内参保品种平均生产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经办机构对跌幅部分进行相应赔付,高于目标价格时不赔付。其中,农户自行承担保险费的40%,各级财政承担保险费的60%。
我省还将鼓励建立“以险养险”的补充机制,积极利用再保险等市场化运作,分散经营风险,提高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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