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危害公共安全 淄博检察公布8起案件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2018-03-29 17:21:00


  鲁中网-鲁中晨报3月29日讯(记者 张琦)29日,记者从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获悉,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检察院和博山区人民检察院共公布8起案件,涉及诈骗、危害公共安全、故意伤害等案情。

  日前,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解亮涉嫌寻衅滋事一案,经周村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解亮一审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日前,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业富涉嫌盗窃一案,经周村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钟玉柱一审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日前,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田亮、阎峰涉嫌故意伤害一案,经周村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田亮一审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被告人阎峰一审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

  日前,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钟玉柱涉嫌故意伤害一案,经周村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钟玉柱一审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日前,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吴振卫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经周村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吴振卫一审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日前,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坤涉嫌诈骗一案,经周村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李坤一审以诈骗罪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日前,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对被告人刘卫国、刘士华、孙鸿凯提起公诉。

  近日,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李安顺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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