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张店检察院公布19起案情 7单位因污染环境被判500万至100万罚金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2018-04-08 09:25:00


  鲁中网-鲁中晨报4月7日讯记者 王丽) 记者今天从淄博市检察部门获悉,淄川、张店检察院公布19起案情,涉及伪造公司印章、污染环境、骗取贷款、容留他人吸毒、放火等,其中新沂市汇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等7个被告单位因伪造公司印章、污染环境分别被判处人民币五百万元至一百万元不等的罚金。
  根据案件公布情况,日前,淄川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新沂市汇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淄博齐凤川润化工有限公司等七个被告单位,许伟、刘艳兵等二十五名被告人伪造公司印章、污染环境一案,经淄川区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七个被告单位分别被判处人民币五百万元至一百万元不等的罚金,许伟、刘艳兵等二十五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五年十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现判决已生效。日前,淄川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被告人司赫志提起公诉;以妨害公务罪对被告人孙浩提起公诉;对被告人肖洪才、高彩霞等六人涉嫌票据诈骗、变造金融票证、骗取贷款一案提起公诉。该案各被告人利用变造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质押贷款,给被害单位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达670万元。此外,淄川区人民检察院以妨害公务罪对犯罪嫌疑人孙浩批准逮捕。
  近日,张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赵玉元涉嫌故意伤害一案,经张店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赵玉元一审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近日,张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武永强涉嫌盗窃一案,经张店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武永强一审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近日,张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湘宝涉嫌盗窃一案,经张店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杨湘宝一审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近日,张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对被告人曹俊琦提起公诉;以涉嫌非法经营罪依法对被告人侯锐提起公诉;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对被告人孙晓提起公诉;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对被告人孟庆洪提起公诉。近日,张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高健批准逮捕;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张在涛批准逮捕;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王圆宏批准逮捕;依法以抢劫罪对犯罪嫌疑人陈田伟批准逮捕;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李百合批准逮捕;依法以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耿君批准逮捕;依法以放火罪对犯罪嫌疑人徐工业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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