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网-鲁中晨报4月26日讯(记者 张琦)26日,记者从淄博市纪委监委获悉,近日,市纪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博山区源泉镇麻庄村原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房明违规用村集体资金走访问题。2015年7月至2016年2月,房明在担任源泉镇麻庄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期间,多次违规用村集体资金购买礼品、土特产走访。2018年2月,源泉镇党委给予房明党内警告处分。
桓台县书画院院长张镇违规发放、领取补贴问题。2016年11月至2017年10月,张镇借举办美术大讲堂活动之机,多次以“助教费”名义,用上级拨付的专项财政资金为其本人及工作人员发放补贴。2018年4月,桓台县纪委给予张镇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退还。
淄博市高新区实验中学教师刘敬禄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5月30日晚,刘敬禄驾驶学校公车与妻子一起回家看望父母。2017年6月,淄博市高新区实验中学党委给予刘敬禄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予以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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