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2018-04-26 16:50:00


  鲁中网-鲁中晨报426日讯(记者 张琦)26日,记者从淄博市纪委监委获悉,近日,市纪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博山区源泉镇麻庄村原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房明违规用村集体资金走访问题。20157月至20162月,房明在担任源泉镇麻庄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期间,多次违规用村集体资金购买礼品、土特产走访。20182月,源泉镇党委给予房明党内警告处分。

  桓台县书画院院长张镇违规发放、领取补贴问题。201611月至201710月,张镇借举办美术大讲堂活动之机,多次以“助教费”名义,用上级拨付的专项财政资金为其本人及工作人员发放补贴。20184月,桓台县纪委给予张镇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退还。

  淄博市高新区实验中学教师刘敬禄公车私用问题。2017530日晚,刘敬禄驾驶学校公车与妻子一起回家看望父母。20176月,淄博市高新区实验中学党委给予刘敬禄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予以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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