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家企业未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被罚31.4万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2018-04-27 09:30:00


  鲁中网-鲁中晨报4月26日讯(记者 尹珂 通讯员 孙璐 马楚楚)26日记者获悉,安全生产费用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的基本保障。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近期,市安监局组织开展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共检查48家企业(冶金企业3家,机械制造企业1家,非煤矿山开采企业11家,危险品企业31家,建材企业2家)。其中,第一阶段为专项检查,聘请第三方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对抽取的48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查出问题159条,并对每个企业出具了《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及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第二阶段为专项执法,共查出问题66条,对8家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立案处罚,决定罚款31.4万元。
  经过执法检查发现,大部分企业能够认真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但仍有部分企业存在法规落实不到位、领导不重视、账目不规范、安全投入不足等问题,主要表现在:未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没有按照提取标准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审批不规范,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资金时,未按照制度要求的审批流程填写《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审批表》、将不符合安全生产费用范围的项目通过安全生产费用列支、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时财务核算不规范,没有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如果您有好的新闻线索欢迎拨打鲁中网新闻热线0533-5355377,或关注鲁中网小鲁哥微信公众平台(lznewscn)发送。线索奖由硅元瓷器赞助,最低50元,上不封顶!硅元瓷器,“第一国窑”,走进中南海三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