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200余座公用楼顶将建“太阳能电站”

来源:淄博新闻网

2018-05-15 11:54:00


 

  淄博新闻网讯(记者董振霞 通讯员冯萍)张店区下发《关于推进张店区公共机构光伏电站建设的通知》,将在全区200余家公共机构的楼顶上推广建设光伏电站。昨天记者从张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今年3月份,张店区与山东盛唐新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在政务中心屋面建设光伏电站。5月2日,该项目与国家电网并网发电,政务中心3000平方米的屋面可实现年发电约44万度的目标。截至目前,张店区已有区文化中心、张店区博物馆签订了安装协议,该区预计年内可完成约10000KW的光伏电站建设规模。

  采访中张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张店区公共机构楼顶面积大,非常适合于安装光伏发电站。据测算,该区200余家公共机构楼顶面积约50万平方米,且大多闲置。光伏电站建设要求楼顶必须产权明确、长期使用,公共机构的楼顶恰好符合建设电站的要求,将闲置的楼顶加以充分利用,优化资源配置,意义重大。

  据介绍,今年3月14日,张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与山东盛唐新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建设的政务中心屋面300KW光伏电站的协议,项目耗资240万元,由盛唐公司全额投资,政务中心优惠用电。5月2日,项目与国家电网正式并网发电。经实际测算,日发电量在1500-1800KW之间,政务中心3000平方米的屋面可实现年发电约44万度的目标,经济环保,安全可靠。“这个项目证明,光伏发电能够带来持久的社会效益。”张店区机关事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光伏发电作为一种新能源,较传统发电具有清洁、高效、低碳、合理使用闲置空间的特点,非常适合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用电时间集中在白天的大型公共机构。以张店区政务中心为例,项目建成后,20年可累计减少标准煤使用13166吨,减少粉尘排放9432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0514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040吨,减少氮化物排放520吨,相当于植树造林9万平方米,实现较大的社会效益。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光伏电站的建设不需要单位投资,张店事务局建议采用由信用良好的企业投资,单位优惠用电的合作模式,来缓解公共机构的资金压力。据悉,目前,淄博市市级机关事务局已将张店区政务中心光伏电站作为201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的宣传重点,在全市推广的同时,还将成为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重要加分项目。据悉,该项目还将给建设单位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以张店区政务中心为例,满负荷发电后,每年会减少十余万元的电费支出。根据张店区政务中心与盛唐电力的合作协议,公共机构建成电站的屋面由盛唐电力在20年内负责屋面防水,也可节约一笔不小的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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