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全市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来源:淄博晚报

2018-05-23 09:47:00


  晚报讯 (记者 赵瑞雪 通讯员 朱玉玲)昨日,全市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会议在齐盛宾馆召开。记者自会场获悉,今年,市委、市政府确定,在全市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各类农业秸秆,对区县出现2个以上火点、镇(街道)出现1个以上火点的,逐级通报批评,约谈相关政府负责人。

  2018年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的目标要求是: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各类农作物秸秆,坚持堵疏结合,以抓禁烧、促转化、提水平为目标,强化区县、镇(街道)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村(居)支部、村委的直接责任和市级监督指导责任;加大扶持力度,培植壮大秸秆转化利用经营主体,推广秸秆还田、秸秆制肥、秸秆饲料化、秸秆能源化利用等综合利用措施,提升秸秆转化利用产业化水平,全年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率达到93%以上,确保实现全年全部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

  今年,市政府确定继续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按照因素法,依据各区县小麦、玉米种植面积进行分配。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是2018年度全市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负总责。创新巡查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现代通信监控技术的作用,探索采取无人机航拍、地理信息、计算机技术等先进方法,监测监控秸秆焚烧情况,有效解决人工巡查视野受限、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形成全覆盖、无缝隙的全方位巡查体系,确保及时制止和查处焚烧秸秆违法行为。

  有效转化利用秸秆是解决秸秆焚烧问题的根本途径。我市在继续抓好秸秆粉碎还田的同时,进一步拓宽秸秆青贮、固化、制沼、生物反应堆、秸秆养殖等转化利用渠道,拉长产业链条,不断提高秸秆转化利用水平。继续把培植壮大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经营主体作为工作重点,从政策上、技术上给予支持,帮助其做大做强,不断提高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能力。

  对工作不力,工作中失职、渎职或出现焚烧秸秆现象的,视情节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对区县出现2个以上火点、镇(街道)出现1个以上火点的,逐级通报批评,约谈相关政府负责人;对各级政府划定的重点禁烧区域内出现火点的,启动问责机制,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问责情况向社会公布,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责任追究情况书面报市禁烧办。对问责不到位的,由市禁烧办提出追责建议,按程序商相关部门予以追责。对未监管到位造成区域环境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对重污染期间发现秸秆焚烧情况的,一律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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