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2018-05-29 16:28:00


  鲁中网-鲁中晨报529日讯(记者 张琦)29日,记者从临淄区纪委监委获悉,近日,临淄区纪委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分别是:  

  闻韶街道闻韶北棚改指挥部副主任王玉峰借考察学习之机公款旅游问题。201711月份,闻韶北棚改指挥部副主任王玉峰在带领闻韶北棚改指挥部工作人员前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曹家巷社区学习棚改经验期间,擅自组织游览乐山大佛、峨眉山、都江堰3处与考察学习无关的旅游景点,并将游览景点产生的费用0.9855万元用公款报销。20185月,闻韶街道党工委给予王玉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0.9855万元予以追缴。  

  辛店街道渠村违规报销招待费问题。2013年至2016年,辛店街道渠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报销招待费共计8.19035万元。孙政忠身为渠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5月,辛店街道党工委给予孙政忠党内警告处分。  

  辛店街道渠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王永利违规报销个人费用问题。2014年至2016年期间,王永利利用担任辛店街道渠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经济管理员的职务便利,提供18张他人的汽油发票共计0.507万元入村集体账报销,将个人招待亲戚朋友的餐费共计0.5094万元以村委会接待费的名义入村集体账报销。20185月,辛店街道党工委给予王永利党内警告处分,涉案款1.0164万元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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