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2018-05-29 09:18:00


  鲁中网—鲁中晨报5月28日讯(记者 曲心健)“民办教育培训市场确实需要管理。”今天,市民刘先生来电反映,《淄博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民办教育教职工总数应不少于10人,其中专职教师不少于6人。单个教学点的专职教师不少于3人。刘先生认为,现在有很多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不符合标准。

  淄博高新区一辅导机构的负责人认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开设学杂费专用账户,按规定缴存学习保障金,保障其收取的学杂费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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