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种药品纳入我省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2018-07-08 07:57:00


  鲁中网-鲁中晨报7月7日讯(记者 王兴华 )今天记者获悉,日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通知,将瑞戈非尼等14种药品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据了解,这14种药品,是在省人社厅组织专家评审谈判后,决定将其从2018年8月1日起纳入支付范围,考虑到医疗年度计算问题,2018年度药品费用支付起付线调整为1万元,封顶线、支付比例不变;自2019年度起,按我省大病保险政策执行。原大病保险药品西妥昔单抗注射液、苹果酸舒尼替尼胶囊、波生坦片仍按我省大病保险政策执行。后续上市的通用名、剂型(含合并归类剂型)、规格相同的药品属于大病保险支付范围,按谈判价格执行,如实际价格低于谈判价格的,按实际价格执行。通用名、剂型相同但规格不同的药品,由省里参照按差比价原则,与生产或经营企业协商确定价格后公布执行。

  省人社厅要求,各市要做好政策衔接工作,按照谈判药品管理“三定”要求,做好管理服务,保障谈判药品的采购和使用。将谈判药品纳入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做好费用分析和监控,督促定点医药机构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减少不合理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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