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7500元学特长想要退费遇麻烦 洛丽塔艺术学校:活动价不予退费

来源:鲁中晨报-鲁中网

2019-03-15 09:04:00


  鲁中晨报-鲁中网3月14日讯(记者 张亚军) 淄博市民魏女士给孩子报了一个培训班,因为无法接送孩子想要取消课程,但是退款要求遭到培训学校的拒绝。学校的理由是,报名时的费用是活动价,因此无法退款。

  2018年10月份,魏女士从一家名为洛丽塔艺术教育连锁机构的培训学校给孩子报名学特长。“当时他们正在搞活动,交7500元就可以进行3年的课程培训。学校老师说,可以给孩子报两项课程,我就选了口才课和架子鼓,每一项课程孩子可以学习一年半。”

  没想到的是,魏女士家中老人突然生病,需要家人照顾,所以周末接送孩子上特长班就成了一个难题。最后,魏女士决定把孩子的特长班停掉。此时,她的孩子一共上了5个课时。她向洛丽塔艺术学校说明了情况,并且提出退款要求。让她没想到的是,她的退款要求遭到拒绝。“学校的工作人员说,只能把我的课程卡转给别人后才能退款。年前就答应给办理,可是直到现在也没有办好。”

  3月14日上午,记者来到淄博新区丰泰路上的这家洛丽塔艺术教育连锁机构,不巧的是,学校因故停课一天,记者只能通过电话联系上该校的工作人员张女士。“因为她享受的是活动特价,所以报名时我们双方都签有协议,如果不是学校原因,课时费我们是不退的。”

  对此,魏女士表示,报名时培训学校根本没有告知她课时卡不能退。“再说,我也不是要求必须退现金。我可以给他们学校一个时限,等到有别的孩子再来报名时,把我的课时卡转给他们,然后再把钱给我退出来。但是培训学校最好能够给我一个具体时间,像这样无限期拖下去也不是个事。”记者把魏女士的要求进行了转达,张女士表示会把相关情况向领导进行汇报,然后商量出一个解决方案。

  对此,山东诚信德律师事务所刘坤锋律师表示,活动价不予退费的条款明显是霸王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商家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格式条款中含有类似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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