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领导带队11部门参与 淄博开展全市化工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2019-03-25 16:39:00


  鲁中网-鲁中晨报325日讯(记者 许文 通讯员 王慧)为深刻吸取江苏盐城响水3·21”爆炸事故教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从322日起至630日,淄博市在全市集中开展化工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对全市范围内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进行专项整治。 

  此次行动整治范围为全市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一般化工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及运输车辆,危化品油气输送管道以及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等各环节。整治围绕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管理情况五大方面集中开展。 

  记者了解到,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市领导督查区县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从323日开始至6月底,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带队组成11个包区县督查组,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11部门参与,并聘请专家参加,对各区县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紧急行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随机抽查,督促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排查整改隐患。对抽查发现的问题,交由当地应急(安监、安环)部门进行执法,督促企业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及时完成整改工作。集中督查结束后,市领导和有关部门继续按照联系分工安排,常态化抓好联系区县及分管行业领域隐患问题整改的调度分析和督查落实。323日,联系区县的市领导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已分别进驻11个区县开展集中督查。 

  据悉,市安委会下发了《关于吸取事故教训抓好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扎实开展化工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在组织好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区县应急(安监、安环)部门在一周时间内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涉爆粉尘企业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对重点环节、重点工艺、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进行逐项排查,彻查严治问题和隐患。同时,对2018年以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进行“回头看”,逐条逐项核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隐患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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