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33家市直属事业单位启动“十定”规定制定工作 非业务科室不超内设机构20%

来源:鲁中晨报-鲁中网

2019-05-20 08:30:00


  鲁中晨报-鲁中网5月18日讯(记者 刘文思 通讯员 高兴亮 马腾) 为回归公益服务本位,切实提高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保障水平,近日,淄博市正式启动市直属事业单位“十定”规定制定工作,共涉及33家事业单位。除厘清机构类型、经费来源等备受关注的问题外,还要求,事业单位职责不得出现十项行政权力的职责表述。

  记者从淄博市委编办获悉,淄博市正式启动市直属事业单位“十定”规定制定工作,共涉及33家事业单位。其中,“十定”包括定机构名称、定机构类型、定举办主体、定机构规格、定职责任务、定经费来源、定内设机构、定编制数额、定编制结构以及定领导职数。

  根据要求,事业单位职责任务区别于行政机关、企业和社会组织,不得出现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监督和其他行政权力等十项行政权力的职责表述。由部门代管的事业单位,职责任务主要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除提供的公共服务外,主要是配合代管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任务,要与代管部门职责相衔接,准确划分职责分工,确保上下贯通,避免出现职责交叉和缺失,防止职能割裂,各自为政。

  此外,事业单位名称应当规范、准确,与其承担的职责任务相一致,一般称院、校、所、台、站、馆、社、中心等,可以按照规定冠地域名称或者举办主体名称。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类型分为公益一类、公益二类和公益三类。经费来源分为财政拨款(全额)、财政补贴(差额)和经费自理(自收自支)三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为财政补贴,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实行经费自理。

  在内设机构设定上,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机构规格、编制数额等实际情况核定内设机构。以职责任务为主要依据,科学设置内设机构个数,非业务科室不超过内设机构的20%,加挂牌子的内设机构一般不超过3个。

  在编制数额以及领导职务上,事业单位编制数额由机构编制部门按照国家和省颁布的机构编制标准,根据事业单位承担的职责任务核定。领导职数由机构编制部门按照国家和省颁布的标准,根据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内设机构、编制数额等实际情况核定。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一般按2名配备,其中正职1名、副职1名。根据工作实际可配备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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