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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20-06-08 16:35:00


  鲁中网·海报新闻6月8日讯(记者 孙丰鸣)今日,记者从高青县纪委监委获悉,2020年“端午”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将今年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高青丰源水务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张鹏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4年9月至2019年6月,张鹏任高青丰源水务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法定代表人期间,下属企业高青县漯川岩饮用水厂违规向全县水利系统各单位不定量免费供应纯净水,并向水利职工家庭免费供应纯净水。2020年5月,县水利局党组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木李镇党政办工作人员何卫华私车公养问题。2020年3月份、5月份,何卫华利用其工作便利,用镇公务用车加油卡为其个人私家车加油两次。2020年5月,木李镇党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田镇街道徐家村原村委会主任王亮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至2015年春节,王亮任徐家村村委会主任期间,统一为全体村民发放春节福利的同时,以“工作忙,报酬低,补助少”为由,用村集体资金购买食用油、酒、茶叶发给村两委成员、聘任村干部等人。2020年3月,田镇街道党工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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