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20-06-12 15:40:00
记者 张琦 通讯员 冯长冰 何金金
“是你们救了我母亲的命啊,谢谢你们的救命钱……谢谢……”6月11日,临沂市中心医院事故伤者曹某的病床前,家属接过4.9万事故救助金支票,紧紧地握住驱车90余公里赶来的沂源交警大队事故科科长刘为民的手感激地说道。
2020年4月3日9时许,陈某驾驶重型半挂货车沿恵沂线由南向北行至沂源县韩旺二村路段时,与由东向西跑步横过公路的行人曹某(76岁)相撞,造成曹某创伤性重度脑疝,一直处在深度昏迷状态,在临沂市中心医院抢救。
突然其来的车祸,无疑让原本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曹某的两个子女都是农村以种水果为生,经济拮据。事故一出,高额的救治费用,让全家面临崩溃。子女们为了照顾曹某,更是无暇顾及水果收获季节采摘,一年的经济来源与心血付诸东流,苦不堪言。
得知情况后,沂源交警大队救助工作站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后,迅速启动救助程序,并多次往返淄博、临沂等地,积极向上级救助管理办公室进行汇报,帮助伤者家属争取申请抢救费用。淄博市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迅速启动绿色通道仅用一天时间,对材料进行审核,成功审批4.9万元抢救费。
考虑到伤者在临沂市中心医院治疗,救助基金到账可能出现两地支付不一致的情况,6月11日,沂源交警大队事故科科长刘为民立即驱车,将成功申请到的4.9万元事故救助金支票送到伤者床前。随后,又与伤者亲属到医院财务科进行沟通,及时将“救命钱”拨付到伤者住院卡内,确保伤者得到及时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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