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
2020-11-05 08:59:00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11月4日讯(记者 刘文思) 近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市级财政科技创新资金整合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公布,自2021年起,试点统筹不少于10%的市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设立总规模不低于10亿元的市级科技创新发展基金。
《意见》明确,加快建立“统一集中、统一决策、统一分配、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的资金项目管理新模式,以资金整合带动政策集成,以流程再造提高管理效能,有效破解部门分割、结构固化、投向分散、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整合科技、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等部门管理的科技创新类资金、市属科研机构发展资金、科学技术普及资金,每年设立一定规模的“市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自2021年起,试点统筹不少于10%的市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设立总规模不低于10亿元的市级科技创新发展基金,其中首期规模不低于2亿元,重点对科技创新类优质项目给予股权投资支持。基金由淄博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负责管理,并吸收合适的社会资本方参与组建,放大财政资金杠杆效能。届时,立足“四强”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公共安全保障等领域需求和重大创新任务,采取竞争立项、定向委托、“一事一议”等方式,支持实施在行业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引领性、系统集成性和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争取联合组织省级及以上重大科技专项,加快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取得突破,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
《意见》明确,规范管理流程。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淄博市科技创新规划和重点产业发展规划总体布局、年度目标,市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由市科技创新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按照“领导小组把方向、职能部门报项目、专家评审提建议、领导小组定项目、财政部门下资金、分工联动抓绩效”的方式进行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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