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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副县长接话问题办理情况公布

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

2020-11-13 08:44:00


  协调办理不动产权证、老旧小区列入提升改造计划……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11月12日讯(记者 赵志斌 刘文思) 11月12日,淄博市政府市民投诉中心发布《区县政府、市政府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接话问题办理情况》,就11月4日,沂源县副县长张莹莹现场接听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中的问题给出了回复。

  沂源县市民反映,悦庄镇双跃水库承包人在水库大坝上非法建房,在水库上游挖建水池,在水库内养鱼;该处水库已于2018年承包期满,承包人未交承包费,仍然享受相应的补贴,要求调查处理。

  沂源县政府反馈:经查,该建筑物位于双跃水库东侧,该宗地于2014年7月20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沂源县2008年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鲁政土字〔2008〕890号)批复,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2009年10月,申宗某对该宗地进行建设,在北侧建设轻钢敞棚和房屋2间,南侧建设院落一处,其中北屋7间、南屋1间、东屋6间、西屋5间,并建设院墙,现在实际由申宗某在此居住。该建设占地类型702平方米为国有建设用地,231平方米为未利用地,申宗某未经批准进行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属于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但是目前法律没有对此类违法占地行为的处罚罚则,故县自然资源局对该案件只进行了登记,暂时不予立案,待国家出台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或细则后再依法进行立案查处。悦庄镇政府已督促当事人于2021年6月30日前自行整改(自行拆除或补办相关手续),否则将依法拆除。2014年申宗某承包该处水库时准备建设水池,但未建成,也未投入使用,现其在水库中养鱼,目前无文件明令禁止养鱼。2018年开始,所有水库不再对外承包,申宗某现为双跃水库管理员,不是承包人,不存在未交承包费问题。申宗某现为水库管理员,水库管理员负责对水库日常的维护管理,可以享受管理费用补贴。

  沂源县市民反映,其1995年5月在沂源县丰华纸业有限公司工作,2010年5月解除劳动合同但未办理手续,2018年6月公司停业关闭进行资产变现,现失业残疾,咨询能否申请低保。

  沂源县政府反馈:窦某某系原沂源县丰华纸业有限公司职工,2007年10月开始缴纳社会保险,2010年5月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于2018年6月20日为其补缴了2009年1月至2010年5月期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2018年7月5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其从2018年8月开始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工作人员已告知其申请低保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等证明家庭困难的材料),投诉人可向村委申请低保,村委将按程序为其申报。

  沂源县市民反映,其为鹏欢花语城业主,交房1年多,登记面积与实际面积有误差,开发商承诺会退还差价,但至今未退还,要求协调尽快退还差价。

  沂源县政府反馈:经核实,前期该小区房屋实测面积已出具,鹏欢花语城小区公示栏已张贴公示,自10月26日开始退款。现投诉人差价已退还完成。

  沂源县市民反映,沂源县振华实验学校现已正常投入使用,咨询学校食堂、大门建成使用具体时间;目前幼儿园入学紧张,县里是否有增建计划。

  沂源县政府反馈:振华实验学校食堂主体建筑已完成,但其内部装修改造等未完成,待相关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预计2020年12月31日前试运营;学校大门目前正在施工中,预计2021年1月30日前投入使用。关于幼儿园是否有增建计划问题,经核实,2020年11月,沂源县计划开工建设怡康嘉苑幼儿园、沂蒙佳苑幼儿园,预计2021年秋季入学前投入使用。

  沂源县市民反映,其2002年任高堂峪村村主任时,村书记与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王法民将村集体累计贷款登记至其名下,因村委无力偿还,导致其个人信用出现不良记录,要求协调消除不良信用记录。

  沂源县政府反馈:关于贷款问题,经查,投诉人在2002年至2014年先后担任高堂峪村主任、书记,2004年,其从农村商业银行贷款7万,到2006年,本息合计11万,2010年村集体曾申请将该笔贷款转至村集体名下,农村商业银行未答复,该笔贷款一直未偿还,目前,镇村正与农村商业银行进行协商,农村商业银行将根据协商结果按规定程序处理。

  沂源县市民反映,家中老人需打流感疫苗,但9月至今到各大医院都预订不上流感疫苗,要求协调接种流感疫苗;咨询本县是否会提前供暖。

  沂源县政府反馈:因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接种流感疫苗的人员大大增加,加之流感疫苗生产厂家产能无法满足群众接种需求,导致全国流感疫苗异常紧张,无法正常供应流感疫苗。工作人员已与投诉人取得联系,告知流感疫苗现较为紧张,待后期疫苗到货配送至接种门诊后,由接种门诊负责通知投诉人进行流感疫苗接种。关于是否提前供暖问题,经了解,沂源县城老管网已于11月5日开始热循环,已达到正常供暖条件。

  沂源县市民反映,其是历山街道东北麻居委会供销社干休所内部齐家沟住宅楼业户,该小区总证已经办好,但至今未办理不动产权证,要求协调尽快办理。

  沂源县政府反馈:该处楼房为东北麻村委借用沂源县房屋开发公司资质开发建设,该楼房共30户,其中为了办理按揭贷款签订合同5户,其余25户未签合同。该楼房已经办理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经与房屋开发公司对接,投诉人属于已经签订合同的住户,可以根据自身时间与开发公司共同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

  沂源县市民反映,其是历山街道源通公司家属院居民,所在小区地面破损,垃圾堆积,环境脏乱差,要求对小区进行整治。

  沂源县政府反馈:源通公司家属楼建设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一直没有正规物业管理,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街道组织工作人员对该处生活垃圾等进行了清理,并建议居民做好后续保持,纳入简易物业管理。该处建设之初便未进行路面硬化,目前,居民可正常通行。单对道路进行硬化投资较大,街道无力承担。目前,街道已将该处列入提升改造计划,积极争取政策,筹措资金,计划3年内完成改造提升。

  沂源县市民反映,今年6月份鲁村镇小张庄村东侧河边广电公司的电线杆倾倒、移动通信电缆垂落,造成自家树木折断,现电线杆、线缆一直未维修,树木未予赔偿,要求处理。

  沂源县政府反馈:投诉人反映的电线杆、线缆一直未维修问题,前期,因投诉人索要赔偿,双方多次进行协商,但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接诉后,经工作人员再次与投诉人协商,双方已达成一致意见,补偿投诉人700元,并对电线杆及线缆进行维修,预计于12月17日前处理完成。

  沂源县市民反映,其为悦庄镇李家庄村村民,李家庄于2017年开始实施户户通工程,但村西侧道路一直未维修,要求尽快维修。

  沂源县政府反馈:经查,李家庄村于2017年、2018年两年在全村实施户户通硬化工程,共硬化道路38500平方米,硬化面积占全村道路80%以上,后因资金短缺导致剩余村西约20%的道路未硬化。2020年9月20日,李家庄村村“两委”召开会议研究该村剩余户户通硬化工程事项,并发出投标公告,但在公示期内无任何施工单位报名投标。之后,村负责人与2018年户户通施工单位协商,请其一并完成村西侧道路的维修施工,原施工单位提出必须先将2018年工程款支付后再进行村西侧道路施工。由于村集体经济薄弱,暂无能力支付该款项,故村西侧道路无法施工。村委将积极争取资金政策尽快对村西侧道路进行维修。

  沂源县市民反映,其是山水一城小区业主,2012年物业公司与房产开发公司签订1份前期物业服务合同,2014年至2020年业委会与怡安物业签订4份物业管理与服务合同,要求协调出示上述盖有骑缝章的合同。

  沂源县政府反馈:经核实,投诉人与物业存在合同纠纷,前期已多次反映该问题,街道办及房管局已于2020年初向投诉人提供相关合同,投诉人也已拍照留存,但投诉人质疑合同真实性。现投诉人再次要求物业公司和业委会出具盖有骑缝章的合同,经多次协调,物业公司和业委会不同意再次出示,房管部门无法强制要求物业和业委会给其出具合同,建议投诉人与物业公司、业委会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沂源县市民反映,沂源县图书馆现开放时间为8:30-17:00,中间有午休时间,建议取消午休、延长开放时间;咨询新的县医院何时建成、城西中学开工建设时间及该中学旁准备建设的幼儿园是否为公办。

  沂源县政府反馈: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工作人员每天要对图书馆馆舍内部进行两次消杀,因此,县图书馆中午闭馆时间由原来的12:00-13:30提前至11:30-13:30,该时间段为工作人员正常午饭时间。为满足读者借阅需求,图书馆双休日、节假日正常开放,工作人员需倒班保证馆舍正常开放,受人员编制限制,馆内人员紧张,暂时无法抽出足够人员用于中午时段开放。关于新建县医院何时建成的问题,经了解,县人民医院新院位于沂源县236省道北侧,于2017年9月开始施工,主体工程现已建设完成,进入装修阶段,计划于2021年7月陆续投入使用。关于城西中学开工建设时间以及附近幼儿园问题,经了解,城西中学开工建设时间在2020年12月31日,其附近建设的幼儿园为公办幼儿园。

  沂源县市民反映,祥瑞园小区北侧围墙向内挪移1.5米左右,导致小区道路拥堵、停车不便、垃圾桶无法安放、影响垃圾收运,要求挪移围墙;咨询怡博苑小区一楼带院是否合法。

  沂源县政府反馈:经核实,前期祥瑞园建设院墙时占用房屋开发公司地界1.5米左右,后期为开发怡博苑小区,房屋开发公司收回祥瑞园所占用1.5米左右地界,故祥瑞园小区北侧院墙向内挪移1.5米左右,因此处地界属于房屋开发公司,无法满足投诉人将墙体挪移到原位的诉求。目前祥瑞园小区不存在道路拥堵、停车不便、垃圾桶无法安放、影响垃圾收运等问题。关于怡博苑小区一楼带院是否合法问题,经了解,2019年9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一楼违建院落的住户依法下达了《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但因当事人提出异议,未整改,工作人员一直在进行调查取证,目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向县自然资源局发函核实,将于2020年11月20日前确认是否合法并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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