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
2020-12-21 08:58:42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12月20日讯(记者 刘文思)2021年度淄博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集中征收工作将于今年12月31日截止。一旦断缴医保费用,将会对医疗费用的报销产生影响,没有缴费的参保人应尽快缴费。
淄博市居民医保费集中征收期为:202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在此期间缴费的只需缴纳个人部分,缴费标准为成年居民每人每年370元,学生、儿童每人每年270元。如果集中缴费期内没有缴费,逾期再缴时,除了缴纳个人部分外,还要承担政府补贴的费用。最新的政府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50元。
断缴医保费用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工作人员介绍,如果全额补缴(个人和财政补助),不产生过渡期;部分补缴(只缴纳个人部分),产生3个月的过渡期;不补缴,重新缴纳以后年份的,产生6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将不予报销。
市民在缴费时,可关注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搜索微信小程序“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选择“城乡居民”点击“居民医疗”,再选择需要缴费的人员进行缴费;登录支付宝APP,选择“市民中心”,点击“社保”,选择“社保缴费”,进行授权后操作同微信。不方便使用电子设备的参保人也可将医保费用及时、足额存入本人社保卡账户,由税务部门代扣。
淄博市大中专院校的学生,由学校按入校时年度缴费标准统一收取,一次性趸缴医保费。认定为低保、残疾、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特殊群体,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负担,不需要自己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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